围绕大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标准的争议终于有了结果。环保部日前通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版开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将各方争议的PM2.5、臭氧(8小时浓度)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并收紧PM10、氮氧化物等标准限值。这是我国首次制定PM2.5标准。
什么是PM2.5?如果放在半年前,估计没多少人知道。这不禁让人想起,现在国人的科普知识,很多正通过个案得来:透过三鹿奶粉事件,我们知道了三聚氰胺;通过一幢大楼的倒塌,我们了解了压力差;如今,伴随着前段时间的连日阴霾天,鲜为人知的PM2.5(空气细微颗粒物)进入了公众视野。
对PM2.5的关注与争论,还可以通过一个细节说明:14日,“南京气象”官方微博首次公布了大气PM2.5值。没等人们欢呼进步,这条微博即被删除,原因是“不适宜对外进行发布”,同时也由于PM2.5尚未纳入国家标准。
不到两天,环保部就发布了空气质量标准修订版,首次给出了PM2.5标准。但我们仍需思考,为何PM2.5让一些地方心生暧昧?
有人辩解,“公布PM2.5不符合国情”。这种“发展中”的逻辑,初看之下确有几分道理,但稍加分析,就会发现这是在混淆概念。“了解”和“达到”是两个概念,我们都知道发达国家在有些地方做得比我们好,但我们也没忘记“发展中”的现实;同样,要求公布PM2.5数值,并不意味着立刻要实现碧水蓝天。
换言之,公布PM2.5数值,满足的是公众知情权,而非立竿见影式的污染治理效果。当然,更加精细的PM2.5会令一些地区“污染指数”升高,增大相关部门的压力,甚至可能让他们感到难堪,这恐怕也是一些部门不愿公布PM2.5数值的原因,哪怕技术手段可行,哪怕公众诉求强烈。
然而,有关部门的脸面和公众的知情权孰重孰轻?倘若仅以面子为由,百般逃避PM2.5的采用,无异于环保政绩工程——一边是公众的掩鼻遮口,一边是数据的洋洋自得。这不仅不利于在信息的洪流中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也无法让人们看到政府直面问题、治理污染的意愿。
温家宝总理日前表示:“我们要重视完善环境监测标准,逐步与国际接轨,使监测结果与人民群众对青山绿水蓝天白云的切实感受更加接近。”在一个信息高度流动的时代,实事求是的精神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可贵。PM2.5可以很复杂,也可以很简单。但是,与其担忧其“负面影响”,不如多想想它所凝聚的环保共识、所折射的执政理念、所承载的政府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