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全国已开工的1000万套保障房中约1/3属“挖坑待建”情况。对此,住建部有关负责人称,今年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开工标准是,规划设计的永久性建筑工程已进入地基基础的结构施工,仅搭建施工现场围护设施或仅开挖基坑的,不计入已开工套数。而对于1/3比较“急促开工”的保障房,住建部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年底前完成地基基础结构施工。
虽然住建部出面辟谣,但这仍然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有些地方政府还可能存在应付上级检查的可能。按照常理,建楼房当然首先要挖坑,可是,挖坑之后却停工不建,也是过去常见的事。所以,考核地方保障房建设进度,不能只看“挖坑”,还要看是否开始地基基础结构施工,是否建着建着停了下来。
舆论对“挖坑”这一表述的敏感,反映出人们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的担心。从媒体报道的保障房建设情况来看,这样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截至5月底,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开工340万套,占计划的34%,到11月份就宣称全部实现开工。这意味着在短短的半年内,开工建设了660万套,月均近110万套,是前五个月月均的1.6倍。
在这个背景下,要使“完全开工”的说法获得社会承认,最有效的方法是公开所有开工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的信息,各省公布已开工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楼盘、施工进度等信息。由社会来监督和判断,开工建设的1000万套,究竟有哪些保障房属于“挖坑停建”。
除此之外也要看到,开工率备受关注,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在推进中面临着巨大的阻力。
其中最大的阻力可能来源于地方政府的财力难以支撑。按现有的事权划分和财政体制,保障性住房是地方事权,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中央给予适当补助。今年各地土地出让金普遍下降,地方政府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量无疑将会大大减少。
虽然中央明确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保障性住房项目融资”,但在地方融资平台被清理的大背景下,这一融资渠道无疑也会受到影响。
住建部虽然否认1/3的保障房属“挖坑待建”,而是“急促开工”,但要保证这些“急促开工”的项目如期完成,恐怕还需要加大对地方财政的支持。财政部最近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全国财政收入为9.08万亿元,已超过去年财政收入的总和。中央和地方将增收的财政资金向保障房建设倾斜,无疑是一个重要途径。
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不仅是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更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的有效途径。
正是基于这些考虑,2011年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已经成为一个硬约束指标,容不得弄虚作假。“挖坑算开工”之类的文字游戏,别再玩了。有关部门也要盯着这样的工地,让玩文字游戏的人无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