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北京市发改委网站公布的《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市容环境建设规划》中透露,北京计划于2015年前基本消灭“城中村”。根据推算,截至今年北京还有100余个城中村。(11月5日《新京报》)
北京的城市化进程,走在全国前列,对其他城市的规划建设具有借鉴作用。城市化进程,不仅表现在城市设施的改善,更应表现在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幸福指数的提升。
城市发展需要不停置换或划拨建设用地,而土地属不可再生资源,想得到建设用地,只能加速“城中村”改造。于是,“城中村”在劫难逃。然而,城市的疯狂发展,是否一定要以消灭或清理所有“城中村”为代价,让“城中村”被高密度的建筑代替,成为城市化目标的“终结者”?这个问题,值得商榷。
就北京市发改委目前的计划而言,要在2015年以前清理“城中村”,让北京现有的100多个“城中村”消亡,显然是在不折不扣地践行着上述主导理念。但我们不能忽略,城市化是有限度的,也是有节奏的。不论城市怎么囊括或吞噬村庄,不论城市发展到哪个阶段形式,所谓的“落伍的村庄”都不可能消失,其本身所承载的生产、生态、休闲、教育等固有功能不会完全丧失。也就是说,不论城市规划多么尽善尽美,不论城市对“城中村”如何全方位渗透,“城中村”不应该被全盘否定以及抹杀。
城市规划者应当意识到,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城市化。太多的“城中村”居民在为村庄坚守,这绝非简单意义上的故土难离,而关系到人们既有的生活习惯、传统观念、思想文化等,更与一地生产力水平、生活状况有关。城市高楼,并非对谁都适合,让谁都喜欢。
所以,我们既要认清城市化的大趋势,更要注意清理或消解“城中村”的合理性、阶段性与内在统一性,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让二者实现均衡、平等地发展。如果不加论证、不遵从多数“城中村”居民的意愿,就盲目清理“城中村”,是不科学、不理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