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无大学生”的规定乍一听,着实颇“雷”。一则,此说法极易让人联想起当年“工农兵上大学”所要求的“三代贫农”,也难怪有网友嘲笑人大此举让人恍然重回讲究“根正苗红”出身的年代;二则,如此限定,似乎有将不少成绩优秀、但不符合条件的农家子弟排除在外的嫌疑,与唯才是举的选才宗旨相悖。
但作为校方,恐怕也有充足理由——须知,该项政策属于“圆梦计划”的自主招生范畴。既然属“自主”招生,学校有自己的考量,似乎也无不妥;再说,该政策针对的本就是“低学历世袭”的特定人群,旨在改变农村贫困世袭之现状,有所限定,也是必然……这么一说,好像学校也并不理亏。
什么才是这一事件背后的真问题?其实,舆论的揶揄背后,潜藏着一个更深层次的忧虑——一所大学如果出台一项有待斟酌的“自主招生”政策,在招进一批“符合”某种条件限定的学生的同时,却挤占了其他“更应该”获得入学机会者的名额,从而未能实现有限教学资源的效率最大化,怎么办?这种忧虑并非空穴来风,比如,为什么要求“三代”无大学生而不是“二代”、“四代”,为什么只规定三代“无大学生”而不是“无官员”或“无老板”……在制定这一可能涉及众多农村学子命运的规定时,是否存在某种草率或臆断,是否经过严密严谨的调研和论证?
于是便触及一个悖论:作为自主招生,我们理应尊重高校的自主选择,对他们的办学能力、选才机制持有某种基本的信任;但作为纳税人,公众又有足够的权利对这些公立高校进行监督,确保其每一项措施尽可能最大程度符合公共利益。这才是每次关于自主招生甚至很多看起来像“高校家务事”的风波中,舆论对有关高校“管得太宽”的本质原因。
诚然,我们应该给大学更多的自主办学空间,但很显然,现在最紧迫的问题是,大学来自权力的干扰太多,来自公众的有效监督则太少。理论上说,由于效率和现实性问题,对于大学这样的公共利益机构,纳税人由于不可能直接管理,必须进行一定的授权和让渡。但是,在眼下“公器”屡屡被“私用”的语境下,公众这种警觉也是可以理解的。当公权寻租越来越常见和理直气壮,当“红头文件”在一些地方变得太不严肃,当“萝卜招聘”层出不穷……便不能怪公众喜欢习惯性质疑、习惯性误读,实在是因为一些公共利益部门屡屡辜负公众的信任和委托,导致公众频频被“误伤”。
在这种不信任氛围中,高校也并非全然受害者。从不分顽劣争夺明星学生、明星客座教授,到一掷万金办奢华校庆,从不绝于耳的高校腐败案,到令人大跌眼镜的教授抄袭和“潜规则”事件……莫不暴露出一些大学肤浅、媚俗、媚权、急功近利的时代病;莫不佐证了公众的疑虑:现在一些大学,确实呈现出“行为能力缺失”的病征。既然如此,纳税人行使更多“监护人”的职责,便是一种必需的纠错机制。
“三代无大学生”的规定到底雷不雷,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其背后暴露的高校与公众的思维差异,更值得咂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