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次公开地方债家底 今年自行发债下月底前完成
时间:2011-10-29 22:49:57
来源:南方日报
广东上周获准首批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后,昨日,省财政厅召开自行发债工作通报会,向各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介绍自行发债的有关情况和发行安排。据了
解,广东计划在11月底前完成发行工作。此外,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还在通报会上首次公开了广东地方债的家底:目前广东地方债余额占2010年广东GDP的
18.68%,低于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尚有较大的发债空间。
承销团成员不得超20家
近日,经国务
院批准,广东、上海、浙江、深圳四省市获准开展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根据规定,试点省(市)需要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发
债,而2011年度发债规模限额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因此广东今年69亿元(不包括深圳)的发债额度,需要在今年底前完成发行,时间相当紧迫。
根据财政部要求,承销团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20家。广东将按照“机构实力雄厚、发行经验丰富、资金成本最低、服务质量最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
优选取。主承销商也将采取竞争性方式选取。除了上述标准,承销团成员的选取还将考虑各机构能够接受最低承销额的要求、以往参与广东经济工作的情况,以及出
于降低政府融资成本的诉求,考虑其定价能力和手续费的报价。
而定价方面,广东2011年自行发债利率将以新发国债利率及市场利率作为
定价基准,参考财政部代发地方债的发行利率,综合考虑市场供求情况,确定发行利率区间,作为债券发行定价的基础。发行利率将在债券发行时通过招标方式确
定。据了解,2011年财政部已代发的8期地方债利率,3年期的利率区间为3.67%—4.07%;5年期的为3.70%—4.30%。
还本付息资金保障强
曾志权介绍,广东之所以与上海、浙江、深圳一同首批获准试点自行发债,主要是由于广东政府实力有保障。广东财政收入已连续20年位居全国首位,2010年来自于广东的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1/8,具有很强的还本付息资金保障。
通报会还首次公开了广东地方债的家底。曾志权介绍,目前广东地方债余额相当于2010年广东省GDP的18.68%,其中直接债务占2010年GDP的
17.59%,低于国际公认的警戒线,此外省级政府债务仅占全省债务总额的14%,显示出广东自行发债尚有较大空间。而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0年广
东GDP为45472.83亿元。
广东的政府信誉也吸引了机构对广东政府债券的极大兴趣。笔者统计,2009年—2011年财政部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的58家机构,就有42家机构参加了昨天的通报会,其中包括甲类14家、乙类28家。(卢轶 岳才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