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9月20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广东首次公开地方债家底 今年自行发债下月底前完成
时间:2011-10-29 22:49:57  来源:南方日报 
   广东上周获准首批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后,昨日,省财政厅召开自行发债工作通报会,向各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介绍自行发债的有关情况和发行安排。据了 解,广东计划在11月底前完成发行工作。此外,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还在通报会上首次公开了广东地方债的家底:目前广东地方债余额占2010年广东GDP的 18.68%,低于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尚有较大的发债空间。

  承销团成员不得超20家

  近日,经国务 院批准,广东、上海、浙江、深圳四省市获准开展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根据规定,试点省(市)需要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发 债,而2011年度发债规模限额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因此广东今年69亿元(不包括深圳)的发债额度,需要在今年底前完成发行,时间相当紧迫。

   根据财政部要求,承销团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20家。广东将按照“机构实力雄厚、发行经验丰富、资金成本最低、服务质量最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 优选取。主承销商也将采取竞争性方式选取。除了上述标准,承销团成员的选取还将考虑各机构能够接受最低承销额的要求、以往参与广东经济工作的情况,以及出 于降低政府融资成本的诉求,考虑其定价能力和手续费的报价。

  而定价方面,广东2011年自行发债利率将以新发国债利率及市场利率作为 定价基准,参考财政部代发地方债的发行利率,综合考虑市场供求情况,确定发行利率区间,作为债券发行定价的基础。发行利率将在债券发行时通过招标方式确 定。据了解,2011年财政部已代发的8期地方债利率,3年期的利率区间为3.67%—4.07%;5年期的为3.70%—4.30%。

  还本付息资金保障强

  曾志权介绍,广东之所以与上海、浙江、深圳一同首批获准试点自行发债,主要是由于广东政府实力有保障。广东财政收入已连续20年位居全国首位,2010年来自于广东的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1/8,具有很强的还本付息资金保障。

   通报会还首次公开了广东地方债的家底。曾志权介绍,目前广东地方债余额相当于2010年广东省GDP的18.68%,其中直接债务占2010年GDP的 17.59%,低于国际公认的警戒线,此外省级政府债务仅占全省债务总额的14%,显示出广东自行发债尚有较大空间。而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0年广 东GDP为45472.83亿元。

  广东的政府信誉也吸引了机构对广东政府债券的极大兴趣。笔者统计,2009年—2011年财政部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的58家机构,就有42家机构参加了昨天的通报会,其中包括甲类14家、乙类28家。(卢轶 岳才轩)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