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监察职能作用推动廉洁城市建设
时间:2011-09-20 09:32:47
来源:深圳新闻网 作者:冯庆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廉洁城市的总体部署,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求,市监察局将更加充分地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为廉洁城市建设作贡献。”
昨日,市监察局局长杨洪表示,市监察局将进一步推动廉洁政府建设和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抓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廉洁城市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落实。
深圳努力争当反腐倡廉排头兵
“建设廉洁城市是深圳在建立30周年的历史节点上,在市场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的基础上,着眼于未来发展,结合深圳实际提出的战略目标,体现了市委市政府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杨洪表示,《决定》经过了充分调研,凝聚了社会各界的心血,非常切合深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倡廉的实际,其出台在全国是一个开创性的工作。
“深圳经济特区不但经济要发展,社会要和谐,生态要优良,人民生活要富裕,同时还应该是一个讲文明、重道德的城市,是一个受人尊敬、令人向往的廉洁城市。”他说,深圳特区不但要做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排头兵,也应努力争当反腐倡廉的排头兵,通过在全国率先建成廉洁城市,辐射和带动其他地区。
五层面促进廉洁政府建设
如何贯彻落实《决定》要求,推进廉洁城市建设?杨洪认为,首要的是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从五个层面促进廉洁政府建设。
一是保证政令畅通,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对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重大活动的举办、重要工作的开展,我们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全方位监督检查,每年重点开展监督检查数十项。”二是深化电子监察,优化和规范行政流程。市监察局从2004年创建电子监察模式,目前已开发建成行政审批等11个电子监察系统,并实现市、区、街道联网监察,形成全市综合型的电子监察网络。
三是全面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市监察局从2007年起牵头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已发展成为“目标管理系统”、“督查纠偏系统”和“激励问责系统”。四是推动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开发建设“政务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实时、刚性、常态化监督。五是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维护行政纪律,建设良好政风。
积极探索社会领域反腐倡廉工作
“《决定》中提到要加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建设,建设廉洁城市,还有一个重要抓手是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杨洪表示,市监察局正在积极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专题调研,发挥监察机关在其中的宣传、协调、指导和推动作用。
首先是牵头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系统治理。此外,还要统筹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大力促进行业自律。目前我市制定了《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深圳市企业信用征信和评估管理办法》等基础性规范制度,有关单位已建成“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和“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两大统一的诚信信息共享平台。
“我们还要搭建市民和专家参与廉洁城市建设的平台,继续与市纪委及媒体联合办好特区报直通车、电台民心桥等栏目,积极向社会宣传廉荣腐耻的观念,同时也为市民群众充分参与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