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外来和尚会念经”,孰料人家老是把经给念歪,这与其说是“水土不服”,不如说是水土“太”服,“南橘北枳”迅速“移形换影”。仔细分析,我们这方水土的最大特征之一就是违法成本太低。当然,“违规成本太低”的水土不光滋养了洋企业,也孕育着为数更多的本土企业,大家“争先恐后”地比着“茁壮成长”。
康菲公司渤海漏油事件持续至今,也没见康菲公司有什么“改过自新”的诚意,漏油面积由200平方米到840平方公里,再到目前出现新的漏油点,康菲公司一如既往地“淡定”,还将漏油责任推诿于自然条件,其为何傲慢至此?因为违法成本低——我国现行《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最高处罚额度只有20万元。再拿国内层出不穷的“有毒食品”来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双倍赔偿”,《食品安全法》规定“十倍赔偿”,这种连隔靴搔痒都算不上的处罚,还能指望不良商家长记性?前段时间哈药总厂“污染门”沸沸扬扬,结果罚单只有区区123万元。以逐利为天性的企业自然会计算得失成本,这么划算,谁还把遵纪守法当回事?一句话,就是罚得太轻!
同为石油泄漏,去年墨西哥湾石油泄漏事件中,英国石油公司的赔偿基金达200亿美元之巨;同属食品问题,美国一名消费者因在麦当劳买了杯咖啡烫伤皮肤,获得27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金”;同是社会痼疾,“醉驾入刑”雷厉风行,酒后驾车者随即逍遁无形。在这种语境下,再来看康菲公司的傲慢和淡定,再来看洋快餐的商业“欺诈”,再来看国内层出不穷的“有毒食品”,你会不会觉得有点“顺理成章”、“浑然天成”呢?即便如此,国内有识之士连年呼吁的“惩罚性赔偿”、“集体诉讼”等补漏性制度举措,至今依然“杳无音信”。
“违法成本低”还不算完,竟然还会“守法成本高”。如果说违法成本低为企业枉法打开了一扇窗,那么,守法成本高则为企业守法经营竖了一堵墙。就拿货车超载现象来说,过路费、过桥费、油费、各种罚款等一路下来,不超载就赚不到钱甚至还会亏本,“超载-罚款”的恶性循环就此铸定,结果造成一种“守法吃亏”的尴尬,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不公现象。
一边是“违法成本低”,另一边则是“守法成本高”,违法行为畅行无阻,守法经营反而举步维艰,如此双重错置的“潜规则”,自然产生“指挥棒”效应,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生态环境等也就随之错漏百出。洋企业们“南橘北枳”固然可恨,国内企业唯利是图也很可气,但我们是否也应该平心静气地进一步反思,看看该怎么“改良土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