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中,夷陵区农经局组建专班,对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与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其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运行情况
近几年来,我区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宣传培训,引导发展,培育示范、政策扶持等措施,使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态势良好,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农业部及省市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截止目前,全区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91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104个,协会87个。拥有合作组织成员69217人,带动非成员户16231户。资产总额达4.6亿元,成员出资额1.43亿元,实现经营收入11.12亿元,成员户人平纯收入比非成员高出25%以上。
(一)发展步伐不断加快。自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式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如雨后春笋,一批农村种养营销大户、基层组织负责人、龙头企业经营者、基层农技服务人员,纷纷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使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以69.3%的速度递增。其中,2007年发展15个,2008年新发展14个,比上年增长48%;2009年新发展29个,比上年增长107%;2010年新发展32个,比上年增长53%。
(二)经营规模不断壮大。
1、网络农户多。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69217人,占全区农业户总数的52.7%。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26661人,平均达290人,高于全省、全市合作社成员平均人数。其中,成员人数达1000人以上的合作社1个,500人以上的10个,300人以上的34个,100人以上的28个,100人以下的19个。
2、经营规模大。目前,我区已基本实现了农业主导产业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全覆盖。其中,柑桔合作组织43个,生产经营面积达18万亩,产量达23万吨,分别占全区总量的51%和52%;茶叶专业合作组织27个,生产经营面积15万亩,产量达8850吨,分别占全区总量的83%和89%;畜牧专业合作组织14个,通过成祥养羊、万发畜牧、昌伟养鸡、三元生猪等规模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已覆盖到全区主导产业村和全部养殖大户;蔬菜、药材、桑蚕等特色产业全部覆盖到主导产业重点村。
3、合作领域宽。一是从农产品的生产技术合作,发展到种植、养殖、运销、加工、储藏、水利建设、农机服务、农业旅游等多个领域。191个合作组织中,种植业121个,占63.4%,养殖业16个,占8.4%,服务业7个,占3.6%,用水协会47个,占24.6%。二是从单一生产技术环节的合作,向加工、流通、服务等领域拓展,实行了农资供应、生产技术、产品标准、品牌包装、市场营销、产品认证等一体化服务。其中,实行产供加销一体化经营的合作社94个,占90%以上,以运销服务为主的5个,以农机、农资服务为主的5个。三是从本地域生产合作,向跨区域发展,实现了规模化生产经营。其中,晓曦红柑桔合作社已在枝江成立了分社;众赢药材合作社生产基地已发展到全市7个县市,药材种植面积达12000亩,年经营收入达2000多万元。万发畜牧合作社经营范围拓展到省外,现已基本建成渝东鄂西最大的生猪交易市场。
(三)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1、开展“五个一”的服务,推进了农业标准化生产。合作社开展测土配方一张表、病虫防治一份历、信息传递一份刊、农资配送一条龙、生产记录一本册的服务,用便捷高效的传播方式,把先进适用技术和市场信息反馈给成员,搭建了政府机构与农民联系的桥梁,缩短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周期;通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成为实施农业标准化最有效的载体,带动了农业先进技术的推广,提升了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据统计,全年组织技术培训达100多场次,培训农民17000多人;推广新技术18项;实施质量标准化生产的合作社73个,占80%以上; 统一配送农资达80%以上的合作社有52个,配送总量达2万吨,总值达5000万元,仅此一项可为农民降低了生产成本500万元;拥有产品质量认证及无公害产地认证数20个,注册农产品品牌商标16个。晓曦红牌柑桔、萧氏名茶、邓村绿茶等品牌先后获得国家“绿色食品”证书、“中国著名品牌”、“湖北名牌产品”、“中国国际博览会金奖”等荣誉百余项。
2、实行行业分工分业,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是实行统防统治。现有56个合作社组建了技术服务队,技术人员达310人,其中,有专业技术职称的95人。通过统一技术操作规程、建立示范基地、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等措施,统一技术指导、防虫治病、配方施肥。二是实行统采统运。已有30%以上的合作社组建了农产品采摘队和小运输队,其中,专业采摘队28个,采摘人员3000多人,运输队45个,专业运输车60多辆,运输人员达150人。三是实行统一加工、包装和储藏。现有90%以上的合作社兴办了加工实体,实体总数达101个,促进农产品提档升级。其中,万发生猪屠宰厂已达到国家B级标准;昌伟畜禽孵化厂年生产能力达1000万羽;晓曦红、云红柑桔合作社,率先引进柑桔光电分选清洗打腊加工设备,年加工能力达10万吨;三元生猪合作社建成省级标准的生猪供精中心;成祥养羊合作社兴建肉产品加工和储藏车间,使产品直接进入高端市场。四是实行统一销售。合作社采取代理销售、农超对接、外贸出口的方式,广辟销售市场,现已设立营销网点1700多个,为成员统一销售农产品总量达80%以上的合作社84个,年销售农产品总量占全区的50%以上。目前,我区农产品已销往国内武汉、南昌、福州、浙江、上海、南京、太原、石家庄、天津、北京、沈阳、长春、哈尔滨等10个城市和地区,与上海家乐福、武汉沃尔玛等国际超市实行了对接,并出口到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同时,晓曦红、十八湾、高山云雾、成祥养羊等合作社,不断开辟高端市场,通过过硬的产品质量,诚信的销售意识,精美的产品包装,使晓曦红柑桔、十八湾和高山云雾合作社的茶叶、香菇、木耳等农产品、成祥养羊合作社的肉产品,得到了北京、上海等高端市场消费者的青睐。
(四)运行机制不断规范。区农合办按照农业部示范社建设标准和湖北省创建“六有”示范社的要求,以“典型示范、规范建社”为抓手,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目标考核体系,指导合作社不断完善组织机构、章程制度、运行机制及利益分配机制,促进了合作社规范运行。其做法得到了农业部及省农合办的充分肯定。2010年9月27日,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湖北省政府副省长赵斌等领导,带领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交流会参会代表200多人莅临宜昌市晓曦红柑桔专业合作社、宜昌市万发畜牧专业合作社及宜昌市晓曦红柑桔生态产业园区3个现场点参观,通过考察,对我区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工作,着力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和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规模经营、市场带动、品牌建设、民主办社、财务规范、促农增收及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等方面的带动作用和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2008年,省农合办将我区建立目标考核体系,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在全省推广。截止目前,我区晓曦红柑桔专业合作社被授予“全国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单位”及“湖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副会长单位”,有5家合作社被省市主管部门认定为示范合作社。其中,晓曦红柑桔专业合作社于2007年被认定为省级示范合作社;有16家合作社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十佳示范合作社”荣誉称号。
(五)综合效益逐步显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其综合效益日益凸显: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载体;二是完善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三是带动了农业先进技术的推广,提升了农业标准化和安全化生产水平;四是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品牌的创立;五是切实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六是促进了行业的自律和规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主要表现在:合作社总体规模不大,综合实力偏弱,扶持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运行管理有待于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策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税收、信贷、用地、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缺乏具体的落实办法,贷款难、利息高,资金短缺已经成为制约合作社做大做强的瓶颈;区直相关部门沟涌不够,共同支持合作社发展的合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四、支持发展的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组织农民、服务农民、沟通信息、连接市场、助农增收为己任,使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农户在产供销环节有了依靠,解决了一些政府部门“包不了”,集体组织“统不了”,单家独户农民“办不了”的事,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与发展,创新了农村经营体制,发展了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增收。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为此,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创新发展思路,落实各项举措,加大扶持力度,不断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与扶持。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推进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大培训力度。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将“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科技推广、农超对接及对口支援培训项目与合作组织有效对接,一年组织一次集中辅导,分别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业务工作水平。
2、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区财政设立200万元专项预算资金,实行以奖代补,重点用于表彰先进;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实施标准化生产;注册商标及共创品牌;农业产业化经营等,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
(1)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实行百分制考核。对于达到区级和市级示范社标准的合作社,每年给予5万元奖励扶持资金;达到省级以上示范社标准的合作社,每年给予10万元奖励扶持资金。
(2)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农业综合服务队,实行行业分工分业,为农业生产环节提供产加销一条龙服务,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是组建技术服务队,实行统防统治,区政府每年给予5万元的财政扶持资金。即技术服务队人数6人以上、统一技术操作规程、辖区内病虫防治率达90%以上且无重大疫病发生、农资统一配送率达95%以上、一年办1个以上示范点、新品种引进和新技术推广率达80%、农户满意率达80%以上。二是组建采摘、运输服务队,实行统采统运,区政府给予5万元的财政扶持资金。即服务队人员达50人以上、辖区内农产品统一采摘率达50%以上、转运总量达95%。三是组建加工、包装服务队,区政府每年给予5万元的财政扶持资金。即服务队人数50人以上、农产品统一加工、包装率达80%、其中,柑桔年加工总量达10万吨、茶叶年加工总量达2000吨。四是组建农产品营销服务队,实现以下主要指标,区政府给予10万元的奖励。即营销人数10人上、为合作社成员销售农产品总量达80%以上、产品营销量占全区产业销售总量的40%以上、鲜货销售价格每公斤比周边高出0.3元以上。
(3)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品牌建设。对于合作社当年取得省级以上著名品牌、“三品”认证证书、农产品出口认证证书的分别给予2万元的奖励扶持资金。
(4)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生产经营所需贷款纳入财政贴息补助对象。
3、加大项目倾斜力度。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同等对待,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接农业建设项目。政府投入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的资金,优先安排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建设项目的实施单位,独立申报,承接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农业产业化等各类农业建设项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成为农业主导产业的龙头。
4、加大用地、用电、用油支持力度。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的农产品加工厂,用电价格享受农业用电标准,用油方面纳入农业燃油补贴范围。在用地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种植养殖场、农机示范推广和设施农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农业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加工企业所需的非农建设用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优先安排用地计划,及时办理用地手续。
5、加大金融服务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信用担保机构,应当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贷款担保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信用贷款提供担保服务;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家银监会、农业部联合下的加强和改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的意见通知精神,采取多种形式,探索运行机制,拟定具体措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税务部门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精神,在运行的过程中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他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区别开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便捷的服务,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指导、扶持与服务的职责,认真执行联席会议制度,一年组织召开一至二次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共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发展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