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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食品下乡呼唤监管出城
时间:2011-08-20 23:00:54  来源:新华网  作者:梁江涛 

        每块1元的名牌巧克力、胀袋漏水的果冻、霉变的辣条……这些国家禁止销售的假劣食品,虽已在城市难觅踪迹,却在农村沉渣泛起。接到举报后,“新华视点”记者近期赴山东省潍坊、莱芜、临沂等地市,追踪农村小卖部、批发市场、生产作坊发现,由于监管缺位等原因,一些“问题食品”专供农村市场,严重威胁农民尤其是青少年的身体健康。(8月19日新华网)

    “问题食品”下乡的新动向,固然有着农村消费力低的因素,但暴露出的却是商家的见利忘义和监管的严重缺失。

    “城里有城里的货,农村有农村的货”的潜台词就是:“城里有城里的监管力度,农村有农村的监管力度”。诚然,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使城市里的食品安全问题相当敏感,无论是市民的防范意识,还是监管部门的主动应对,都提升了一大步。这也使得想在食品上做手脚的无良厂商对城市望而生畏,转而将黑手伸向农村地区。正是因为农村地区还存在大量“监管盲区”,甚至成年累月根本看不到监管者的身影,成为被食品安全监管“遗忘的角落”,才让无良厂商专空子。而监管部门所谓“人手不足”、“检测费高”等“苦衷”,不过是推诿责任的“习惯性借口”。没有哪部法律法规说农村食品安全一时“管不过来”,就可以先放它一马,以后条件许可了再说。

    部分农村小卖部低价销售的“问题食品”含有非法添加剂、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威胁群众身体健康,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尤其是假劣食品长期食用,其毒性严重危害孩子健康。当务之急,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问题的迫切性,积极行动起来,沉下身去,依法履行监管之责。就目前情势来看,我们固然可开展多部门的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危害农民的“问题食品”,严惩制售假劣食品的不法商家。但短暂的整治之后,“问题食品”可能又会卷土重来。

    从长计议,维护农村食品安全还需解决两大问题。一是基层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必须从源头上建立严格细化的地方政府考核体系,将食品安全列入各级官员特别是基层官员的政绩考核,使基层政府官员成为第一责任人。二是建立零容忍的监管问责制度,将监管部门对包括农村在内辖区食品安全问题的督查与奖惩挂钩,无论在哪里发现“问题食品”,都一视同仁,追究监管失职和渎职行为。只有整合执法资源,强化监管与联动,均衡城乡监管力量,尤其是从源头切断问题食品的生产和流通,捣毁假劣食品的“地下加工厂”,进而改变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无力的困局,护卫农民兄弟和孩子们的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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