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试图打破行政区域限制,福清、长乐、闽侯、连江将成“先行先试”对象。未来,四地将纳入中心城市发展格局,最终实现福州构建大都市区的梦想。
昨日,福州市委九届十八次全会上透露:福建省政府已研究同意福州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对福清、长乐、闽侯、连江四县(市)的规划实行统一编制、审核、实施。福州市委九届十八次全会上原则通过了《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轨道交通向福清长乐延伸
《意见》提出,要认真实施“五个统筹”,先行先试推进福清、长乐、闽侯、连江等周边县(市)纳入中心城市发展格局。
在积极推进行政区划调整的同时,按照统筹规划、统筹布局、统筹建设、统筹管理、统筹政策的总体思路,先行先试推进周边县(市)“同城化”发展,加快构建福州大都市区进程。
具体做法是将福清、长乐、闽侯、连江等周边县(市)总体规划纳入福州城市总体规划范畴,形成统一规划、功能互补、联动发展的新格局;同时,统筹产业布局、交通布局、市场布局、港口布局、社会事业项目布局,推动更多的生产要素向周边县(市)集聚;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市、县(市)两级共同投入、共享收益,统筹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基础产业、市场、社会事业等项目建设;另外,围绕“同城化”,加快推进周边县(市)规划管理、土地管理、交通管理、城市管理与中心城区一体管理。进一步激发、调动市、县(市)两级积极性与合力,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快推动养老、医疗、住房保障等社会保障政策统一标准、有效转接,加快实现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均等化。
同时,积极推进城市快速通道、过江桥梁和城市干道建设,实现三环贯通,建设地铁1号线、2号线,推动轨道交通向福清、长乐等周边县(市)延伸,构建对外联接快速、组团之间便捷、城区内部畅通的城市交通网络。
城镇化率每年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
按照《意见》,未来福州将构建形成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小城镇和新农村梯次分布的大都市发展格局,争取城镇化率每年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
青口、荆溪、龙田、江田、高山、琯头等6个省级试点小城镇和7个市级示范性小城镇的建设,将在功能、设施、生活、环境、保障等方面,体现出一个宜居城市综合体的特征。最终构建形成若干个区域次中心城市和新型中小城市。
福州中心城区危旧房(棚屋区)改造,在“十二五”期间基本能完成。在推进新区建设和老城提升的同时,精心做好江、海、山、水等文章。
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为龙头,拉开城市框架、做大中心城市规模,加快城市发展格局从单核心向多中心转变。组团式、连片式推进南台新城、马尾新城、晋安新区和“两江四岸”等重点区域的开发建设。(记者 许才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