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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事业单位改革意见通过 率先在文化等行业突破
时间:2011-08-18 18:36:32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孙颖 

率先在文化等行业推进突破 清理规范期间不再新增事业编制

  (北京)市委常委会昨天(8月17日)下午召开会议,研究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等事项,通过了《关于本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精神上来。事业单位改革是继国有企业等领域改革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对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解决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北京增强发展活力、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要把思想、行动和政策统一到中央决策上来,把这项改革搞好。

  会议指出,要切实加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组织领导。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推进改革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结合实际研究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方案,抓好组织落实。教育、科技、文化、卫生部门,要按照现行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进行业体制改革。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抓紧研究好配套文件,做好清理规范工作,稳步推进改革。

  会议要求,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改革纪律。改革期间,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严格控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增长,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期间,除市委、市政府已经决定的以外,不再新增事业单位,不再新增事业编制。要切实加强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会议强调,改革要有利于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要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把握改革节奏,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条件成熟的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要率先在文化等行业推进突破,取得经验,充分发挥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的示范作用。要坚持“解包袱”、“新机制”、“增活力”的改革思路,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把“老人”的利益保证好,把新的机制建立好,积极稳妥地分类推进本市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马上就访

  事业单位改革不是精简人员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今天上午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社会上对事业单位的改革有个误区,认为事业单位改革就是精简人员、降低运行成本,其实事业单位改革的目标应该是提高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效率,激励事业单位人员积极性,更好地为居民提供服务。事业单位是具体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机构,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直接决定老百姓各项生活服务需求能否得到满足。

  目前借改革之机“突击提拔”、“放大个人待遇”已经是普遍现象,北京市突出强调改革期间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严格控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增长,给此次改革打了“预防针”,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执行落实,不在如何强调,如果落实不好,出现问题惩处不到位,在执行上还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北京市必须在操作环节上注重监督,不仅仅是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还应该引入人大代表或社会群众等第三方监督,将“强调”落实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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