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玲:
我对永清经济开发区并不陌生,我曾多次去过那里,关于土地银行的事情也曾不止一次地了解过。我觉得,在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中,不应让农民下海,而应让农民上船,这是永清开发区在土地问题处理上最根本的原则,也是今天所讲内容的基点。这个问题的难点在于,在城镇化过程中是考虑农民的利益和农民同步发展,还是以土地为对价与农民一刀两断。对作为市场投资主体的企业而言,选择后者完全可以理解,因为这样可以避免在投资项目的发展过程中与农民纠缠不清。但是对于主导城市化进程的政府而言,显然应该考虑前者,应该为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考虑,这是政府必须关注的内容。
我曾在开发区工作过,处理过很多涉及到征地拆迁的问题,也可以举出很多农民不讲道理的案例,甚至有些还发生了恶性事件,问题出在哪里?我认为,首先对农民而言,土地被征收利用,可以说是祖祖辈辈唯一的一次机会,他一定要抓住这次机会。其次是因为农民心里没底,以土地为生的农民,一旦失去了土地,将无法生存。基于这两点原因,我们认为很多农民的行为都是可以理解的。
永清经济开发区的做法好就好在从根本上长远地解决了农民的问题,对于处在北京周边的经济圈而言,这种做法是非常可取的,我十分赞同。这一做法有四方面的积极作用:第一,把本来由农民承包的分散的土地集中托管,有助于发展规划的实施。碎片式地掌握在农民手里的土地无法做整体规划,这一做法恰好解决了这一问题。第二,可以调控,有助于体现公平的原则。比如男劳力和女劳力,劳动力和非劳动力,年轻人和老年人以及学生,都完全可以调控。第三,可以在土地还没有体现出价值的初期,就让农民拿到高于目前土地收益的预期价值,让农民提前享受福利。第四,随着土地价值的提升,农民在土地上的利益也在提升,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永清的方法在这样的特定环境下是非常值得称赞的。当然刚刚乔润令主任所讲到的那一点也十分重要,不同的地区可能会采取不同的方式,因为方式、方法并不是唯一的。但永清模式的确也有一定的风险,我觉得永清技术开发区从现在开始就要认真研究这一问题,因为北京周边的土地不可能总是渐涨,也会有一些波动。怎样将这一方式做得更好,能够应对可能出现的经济滑坡的情况,做好当农民的预期与客观事实产生矛盾时的工作,使这件事情变得更可持续,是尤为重要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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