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时间:2021-09-14 16:42:45
来源:城市化网
国家林草局网站日前印发实施方案,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明确自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中央层面设定的林草领域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并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改革。
《方案》内容包括:实施清单管理,分类推进改革;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进电子证照归集应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推动中央层面设定的林草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国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清单管理,分类推进改革。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中央层面设定的林草领域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并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改革, 具体改革举措附后。对于直接取消审批的,不再办理相关许可;对于实行告知承诺的,要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许可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对于优化审批服务的,要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二、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落实放管结合、放管并重的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杜绝监管真空。直接取消审批的,要继续依法实施监管;实行告知承诺的,要重点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探索建立申请人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制度,采取差异化分级分类管理措施。充分运用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共享。
三、大力推进电子证照归集应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加快制定完善林草领域电子证照有关标准、规范和样式,逐步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及时将林草领域行政许可等信息推送到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负责林草领域“证照分离”改革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法治保障、总结评估等工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事项承办司局要围绕《通知》明确的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情况,按程序对所涉及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调整清理。地方林草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通知》和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改革举措,加强政策培训和宣传解读,改造升级信息系统,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林草行业准营规则,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