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宅和建设局似乎急于把手上的第二批保障房分下去,你别问,这是为什么。
在经过了一路过来的纷扰之后,深圳市住建局据说将于今天正式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终确定的第二批保障房名单。这个程序完成之后,差不多第二批保障房就此宣告太公分猪肉完毕。
我们似乎能体会到住建局尽快把这批保障房分配到申请者手里的急切心情,分了也就完了,一件事结束了,纷扰也就结束了,那些告状、申诉、上访、静坐也就没了因由。然而问题是,是建起几千上万套房子分出去重要,还是建立起一个完善的保障房制度重要?
当然二者皆重要,但首先是后者最重要。
关于深圳的保障房制度,
作为深谙此道的原局中人,孙利平其实已把道理讲得很清楚了:“深圳房改学的是香港,但有两点不学香港装糊涂。一是香港的保障房不保公务员,公务员只能买商品房;二是保障房不能上市交易。这样政府就不用老建保障房,没那么多负担,每年只需少量补贴一点管理维护费用”;“当微利房,或者福利房可以上市,就成了投资工具,就有无数的人,要做假买一套,只要我骗一套我就赚到了一大笔钱。香港为什么管理容易,即使你买到了你也卖不出去,你还必须在里面住,要是不住马上就收回来。那你骗这个没有意思”;“这个政策使得我们现在微利房的分配审核,陷入困境。有人做假你没法查。中国现在的私人财产是不透明的,你想把一个家庭的财产查公平了,根本就不可能,所以再怎么分配都不公平。如果这些房子不能上市的话就没有这些麻烦”。
在住宅没有商品化之前,不存在这个问题,单位分你一套房子,你只是得了一个居所而已,而不是得了一大笔可套现的财富。然而在存在着一个可标价的房地产市场之后,所谓的“体制内”再行“分房”之实的话,那分的房子就不再只是一个居所,而其实是慷国家之慨,让财政向个人赠送了一大笔钱,这笔钱可能是50万,也可能是100万,也可能是200万、300万。无论政府是将这房子送给了“穷人”、“公务员”还是“人才”,这个根本性质是一样的。
除非这套房子不允许进入市场流通。不能进入市场流通的房子就只是一个居所,而不是一大笔钱。
我们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原意,是让对象有一个居所,“安居乐业”,而不是白送他一大笔钱。在现代治理体系下,政府不能因为某个人是“公务员”,哪怕是“人才”,甚至因为是“穷人”,就送他几百万元钱。哪有这么玩的!
所以保障性住房制度体系的关键,是不能允许保障房上市流通。然而深圳为什么走上了不归路?
我们可以看看,国内近几年各地方均在探索保障房建设的制度问题,有许多内地城市的探索中,均包括了“保障房只租不售”、“禁止保障房上市流通,只能由政府以略高的价格回购等设计。就在我们的近邻广州市,他们实施的就是后者。
然而深圳市在最近几年的保障房制度设计中,似乎从来没打算借鉴这些兄弟城市的经验。就在最近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修改《深圳特区住房保障条例》时,虽然有数位人大代表或常委呼吁,但仍未将“禁止保障房上市”条款写进去。所做的修改只涉及到设置更严格的申请条件、加强监督和处罚,以及将限制保障房上市的时间拖长等等。限制上市时间确定为5年或8年有什么意义呢?时间越长,出售保障房所得的利润只会越高吧?
道理很容易明白,我相信深圳市主要领导、市住建局的官员们,谁都不是傻子,智商低于90的恐怕不多,然而为什么揣着明白装糊涂呢?为什么就是不能做到从善如流呢?
你别问,这是为什么。
孙利平在回忆1999年的决策经过时,有过生动的描绘:“我参加了那次的市委常务办公会。台上那么多领导,都在想,我的房子能变多少钱,一两百万哪。”
这当然是孙处的诛心之论,台上领导会这么在乎一套房子的钱吗?何况现在在台上的领导?领导一定有苦衷嘛,而且还是说不清道不明的苦衷,否则这么明摆着的事情,为什么就非要“揣着明白装糊涂”?
真想像孙利平那样“诛心之论”一回:倘若只是打通关节,搞一套五六十平米的房子,才能赚100万块钱,太不爽了,怎样才能把保障房以合理的理由造得面积更大一些?哦,有了!“人才住房”啊,我们既然想要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只给人五六十平米的房子怎能留得住啊,至少也得110平米啊!人才住房可以不受面积限制。真是不要太好了呀!
别以为这不是现实。
我不是危言耸听,只要允许保障房上市流通,就是政府主动创设了一个每年价值几十亿的贿赂市场,就是把我们住建局的官员、或能够影响住建局的官员,等等官员们,往监狱的火坑里推。在监狱里再造一个“影子住建局”并不是太难的事情。
当然,在现行的反腐败制度下,这可能只是一个小概率事件。
当然,如果不是这样一个反腐防腐的体制,哪里会有举国的民怨沸腾呢!
回过头来说说住建局(原住宅局)这个部门。本来在住房改革之后,在深圳政府公务员大都分到了“经济适用房”之后,它已渐渐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了,面临着所谓的“生存危机”,然而在最近几年的保障房建设之后,这个部门已变得光鲜起来,变得炙手可热起来,变得恣肆汪洋起来。
于是,让我们看看这个部门最近几年的丑闻记录:
2009年,市住宅局属下的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曝出了“秘书长炒副秘书长导致副秘书长揭黑幕事件”。
2009年年初,深圳市住宅局建设的桃源村三期工程,又爆出装修质量丑闻风波,此事件在深圳轰动一时,最后证实与前任市长的腐败案件有关。
2010年10月,网上曝出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住建局所属事业单位)“最牛工资表”事件。
2010年,深圳曝出“法官、官员因别墅起纠纷而上演的“官告官”事件”,事件的主角刘新云曾长期在市住宅局工作,先后担任过市住宅局物业监管处处长、房改处处长等职,可以说是一个资深的“住宅局干部”。
2011年4月,媒体报道深圳市检察院回应网络传言,证实
为什么住建部门老出事儿?
哦,你别问,这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