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骚扰电话和骚扰邮件、微信铺天盖地,数据泄露已经司空见惯成为常态,而我们又不得不被迫接受,不得不出卖隐私交换便利,而且出了问题也无可奈何,无法维权,这才是当前的现实。”城市化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金元浦在谈到“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数据的泄露与保护”的话题时曾如是描述。他直言:毫无疑问,这种不合理不道德的状况恰恰需要我们进行一场全民的学习和维权教育。
近日,金元浦的《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数据泄露的调研与分析报告》在清华大学学报刊发。文章指出,数据泄露的危害性与破坏性十分严重。“当企业发生数据泄露时,损失的不仅仅是经济利益,还会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比如导致企业公众声望受损,造成企业形象和企业品牌下滑,企业可能面临诉讼等法律指控。”
此前,金元浦曾谈到“隐私数据的泄露是件非常非常大的大事”,他说,国内外信息犯罪团伙涉及养老、养生、医疗、房地产、金融、股市、债市、慈善等的巨量诈骗案件,都是从信息泄露开始,给众多受害人带来严重侵害,造成财产损失、家庭破裂、身心受损等后果;甚至带来社会动荡,大大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团结。
在《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数据泄露的调研与分析报告》中,金元浦指出,我国公民对给个人(企业)隐私数据泄露的危害性与破坏性并没有充分的认识。公民对隐私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被自愿”的个人隐私提供缺乏应有的防范意识。
在剖析原因时,他认为,这与我国长期形成的制度形态与社会机制有关,也与长期形成的朴素善良的传统人际关系理念有关,而未与大数据时代市场化的当代新现实接轨,否则就不会有大面积受骗上当的人群和大量数据泄露案件发生。
金元浦认为,隐私保护和数据泄露防范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化改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制度、机制、传播与教育多方面推进治国进入新高度、达到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