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改革与发展司司长、研究室主任 倪虹
本报记者 童亦弟 兰海笑 北京报道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近日发布,要求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中国的城镇化一直是热门话题,即便在国际上也是如此。如何看待城乡关系,城乡之间如何实现均衡的、可持续的发展?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改革与发展司司长、研究室主任倪虹接受《中国建设报•中国住房》记者独家专访。
中国住房:实现统筹城乡发展,政府的责任是什么?如何实现城乡的可持续的发展?
倪虹:首先,科学地制订好规划。科学的规划是对未来一种合理的统筹安排,规划是建设的蓝图,是资源配置的依据,是政府与居民的共同愿景,规划也是一项公共政策。政府最大的财富是土地,最大的权力是规划,最大的责任是让人民安居乐业。只有规划得科学,才能实现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发挥出土地财富的效益,更好地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其次,在具体实践中,就是要统筹好规划的“三标”与“三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目标(发展改革部门)、城乡建设规划的坐标(城乡规划部门)、土地利用规划的指标(国土资源部门),要统筹协调好这“三标”,需要我们辩证理解,还需要正确把握土地指标的刚性、建设坐标的弹性和发展目标的柔性这“三性”。
最后,规划编制时强调“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同时,也要不断创新和完善规划理念。2005年以来,规划理念有了重大变化,从“哪儿能用地”发展为“哪儿不能用地”的思维,在用地上提出了管好“三区”:禁建区、限建区、宜建区;在功能上管好“四线”:河流湖泊和生态湿地的蓝线、生态廊道和公共绿地的绿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黄线、自然和文化遗产及文物保护的紫线。不久前公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也要求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确定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完善开发政策。可以说,我们的规划正在向民主化、科学化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发展,这也是城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中国住房:我国城市人口比重已达49.6%,很可能在1年或者几个月内超过50%,这正是一个国家或者地区进入城市化社会的门槛。这将对城乡统筹发展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倪虹:我国城镇化的水平达到50%,这将是一个重要的节点。从发达国家的经历看,城乡发展在不同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任务和重点。比如城镇化水平达到30%的时候,伴随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建设上主要是集中力量加快城市的发展,尽快提高其辐射带动能力,在资源配置和利用上希望乡村支持城市;在城镇化发展到了一定水平,特别是城市人口超过50%的时候,随着城市辐射能力增强,开始能够反哺农村,带动和促进乡村面貌改变,同时也关注乡村的生态和农副产品保障能力。这样,城市和乡村之间体现出补充和相互支持,相互促进。
城乡统筹发展,需要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条件约束、历史文化传承等多角度来充分考虑和谋划,坚持大、中、小城市和乡村的协调发展。
中国住房:虽然我国城镇化水平一直在提高,但是我们发现在沿海地区的一些城市,出现了“逆城市化”的现象,应如何理解这一现象?是不是城镇化遇到了一些问题?
倪虹:城镇化是伴随着工业化的进程而相应发展变化的,工业化创造供给,城镇化创造需求。“逆城市化”现象在发达国家很普遍,往往出现在城镇人口超过70%以后,这也是缓解“城市病”、实现城乡统筹的一种方式。
在安徽工作的时候有过一个调查,农村人均建设用地有196平方米,城市人均建设用地在100平方米左右,理论上看,一个农民进城,换出来的土地可以满足两个城镇居民使用。如果能妥善解决好农民进城后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把进城农民在农村的建设用地置换出来,实现城乡占补平衡,对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解决我国人口增长和城市建设用地需求之间的矛盾是个双赢。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单向城镇化制度,只能农民进城。耕地保护是我们的基本国策,既要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又要满足城镇化发展的用地硬约束,在城镇化率即将达到50%的时刻,开始探索研究双向的城镇化战略,这样的制度安排,以城乡统筹的方式,科学合理地配置城乡资源,破解城市发展难题,使我国的城镇化快速时期所带来的比较优势,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这对促进我国城镇化的科学发展、避免“城市病”加剧,都将会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