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可购买新片区商品房一套。”11月20日,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布支持人才发展若干措施。
这意味着,自7年前实行“认房认贷”的限购政策后,单身及非上海籍人士重新在上海获得购房资格。
若干措施提到,促进海外人才引进、实施人才专项奖励、加大人才培养培育力度、集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优化人才服务环境等方面。另外,文件也解释了特殊人才直接落户、居住证加分、缩短“居转户”年限等方面的具体措施。若干措施分为7部分,共48条。
不过,《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上述措施目前仅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推行,而且购房者需要满足多项前提条件。按区域发展和产业导向,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资格才作出调整。因此,大部分不符合条件的购房需求依然排除在外。
上海社会科学院国家高端智库资深专家杨建文认为,这将使得上海临港新片区发展过程中,部分产业迫切需要提升业绩水平的诉求,在支持人才发展若干措施的公布之后,矛盾得到缓和。同时,与各地人才竞争不同的是,临港还将可能出台更多先试先行的政策。
控制限价房供应
临港新片区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共6条具体措施。将按区域发展和产业导向,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可购买新片区商品房一套。
新片区将缩短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金的年限,将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
作为参照经济特区管理的“新片区”,临港将调整商品住房选房购房制度,符合购房条件、在新片区稳定就业且稳定居住的常住人口,可在新片区优先选房购房。同时,还将实施限价商品房政策。控制限价商品房供应量,加大人才公寓供给力度。
在公租房方面,新片区将建设“先租后售”公租房,建成后10年内作为公租房使用,其中50%房源可由单位按门栋整体购买作为单位租赁房使用;公租房建成10年后可作为商品住房按套上市转让。
在租房补贴方面,用人单位引进的在新片区无自有住房,且在新片区租房居住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请租房补贴。
对于人才公寓的问题上,用人单位引进的在新片区无自有住房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请租赁人才公寓;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租赁国际人才公寓。为聚焦激励人才,新片区将提高供应的精准性,对新片区有贡献的企业和人才将享受一定倾斜。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上述具体措施的公布,说明当前政策改革的迫切程度,也体现了临港新片区对于人才的渴望和需求。当前开通的绿色通道,使得国际贸易的新型人才、科技和贸易人才等,都更好地导入临港新片区。
莱坊董事及上海和北京研究及咨询部主管杨悦晨表示,临港新片区的住房政策是定向微调,以满足临港青年人才的住房需求为出发点,为了吸引人才集聚而做出的特殊购房政策,并不适用于上海全市,所以不能简单理解为对于一般购房者的限购政策放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临港新片区相继还发布《人才住房政策适用范围及操作口径》,其中规定,满足住房定向微调政策的人才的条件包括,首先是所在单位是符合新片区产业发展导向,且工商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新片区的企业,或者是新片区重点支持引进、为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机构,另外个人的学历、职称等方面也需要满足条件。
多项措施招揽人才
上海临港新片区关于加大国内人才引进力度共有8条具体措施。对在新片区工作并居住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新片区将予以居住证专项加分,每满1年积2分,满3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为20分。
对在新片区用人单位工作的各类人才,新片区将缩短其“居转户”年限。已在新片区工作不少于3年的,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经新片区管委会推荐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才,且已在新片区工作不少于2年的,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
临港新片区还将对公益事业单位录用应届毕业生实施落户加分,将办理人才直接引进落户审批。对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紧缺急需技能人才、高等级技能人才直接引进落户。此外,特殊人才亦可推荐落户。
近两年,长三角多个城市出台政策,展开“人才争夺大战”。杨建文指出,引进人才是各地政府比较重视的工作,包括上海。临港在谋划成立新片区之初其实已经将人才放在较为重要的位置。此次措施出台,是当初计划的进一步落实。
杨建文认为,三个月以来,临港新片区在各方面工作推进较快,但是很多产业的基础较为薄弱,急需高端技术、金融和管理人才。
他也提到,各地人才大战的过程中,重心主要在满足住房和提高收入方面出台优惠政策,临港新片区在推进人才新政过程中,不仅要在基本需求的满足方面发力,也要为高技术人才提供优质的工作环境,以助其发挥自身的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