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算歧视,也不能完全将其归为哪一级政府的责任。长期以来,工农业发展的剪刀差以及由城乡投入等一系列相关因素造成的城乡经济发展的重大不平衡,使我国的城乡差别不仅表现为产业效益的巨大差异,而且表现为一系列硬指标(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社会保障体系、居民受教育程度等)的巨大落差,城乡面貌反差极大。
尽管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农村改革已取得了许多历史性成就,但农村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仍很突出。其中,农业生产力水平不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低下、发展方式粗放等问题突出,而其深层原因在于城乡二元结构。
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走城市化发展的道路,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格局,推动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组合。苏南农村土地整治所致力解决的,正是上述问题。
苏南通过土地整治,实现了两个目标:一是在提高耕地质量的同时,激发了农民对于现代农业生产的思考和创造能力,提升了农业生产和经营的现代化程度,从根本上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二是在成功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同时,大大解放了农村劳动生产力,使大批的农村劳动力从第一产业转向第二、三产业,实现了城乡生产力要素的自然流动。
苏南通过土地整治,产生了两方面的综合效应:一是农田整治结合村庄整治,实现了农村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及人口居住区的统一规划和分区管理,促进了农村发展模式的城镇化,农村面貌焕然一新;二是实现了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与农民生活方式的同步转变,使本已长期受上海、苏州等周边现代化大都市辐射影响的苏南农民,生活方式与思维方式都离现代城市越来越近,城乡差距越来越小。
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都经历了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第二、三产业,大量农村居民变成城市居民,城乡发展差距变小的发展阶段。走工业化、城市化的路子,把农村人口尽可能多地转移出来,这是世界各国走向现代化的共同规律,是一个大方向。在土地整治的过程中,苏南农村已经迈进这一重要的发展阶段,其城乡一体化发展已经步入一个新的层次。
需要指出的是,苏南农村正在发生的巨变仍然是以其长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为基础的,这是农村城市化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农村城市化发展不可随意逾越的重要阶段。
城市化不是简单的市民化。农村人口的城镇化转移不能演变成盲目、硬性的政府指令性行为,农村城市化也不是靠一纸户籍、加上一个城市低保就可以解决问题的。当前,许多地方正在大张旗鼓地进行“土地换社保”、“农村户籍转城市户籍”等做法,有些地方明显有脱离实际、超越发展的趋向,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土地换保障”有其合理性,但其强调的只是土地之于农民的保障功能,而忽视了土地之于农民的生产功能。听起来,只要住进楼房,农民的生活环境肯定比以前闲散农居时的环境要好,再加上低保、医保等得到保障,农村城市化问题似乎就得到了合理解决。但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如果农村经济没有得到相应的发展,如果“被城镇化“的地区城市经济实力也不够强大,那么,已长期习惯农地耕作和农村生活方式、受教育程度不高、家庭经济能力也不足以自行创业的大量青壮年农民如何在“被城市化地区”生活?事实上,一些地方以“土地换保障”往往主要是为了解决城市建设用地不足的问题,这样背景下的城市化,实现的不是城乡一体化发展,而是城市对农村资源的又一次低价掠夺。
苏南农村的城市化完全不同。除了坚实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整治中的土地被置换出来后,节约出来的建设用地也仍然留在本乡、镇甚至本村按规划合理使用,用作乡村自身的产业化发展。这样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才有利于削弱并逐步清除城乡之间的藩篱,实现城、乡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