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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导”能“撬”,才叫政府产业基金
时间:2019-09-09 12:50:33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作者:毛同辉 
       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毛同辉认为,把政府产业基金真正盘活、用好,需要把握“两个原则”,即市场化原则和法治化原则;实现“两个功能”,即“导”和“撬”。

  政府产业基金现在许多地方都在搞,规模不一,名目不一,但是在一些地方却陷入了“盲目跟风”的误区,具体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用不上”。基金设立了,但是钱花不出去,企业用不上。很多资金甚至一年两年睡在账户里,市场可望而不可即。二是“用不好”。一些地方政府缺乏专业人才,管理能力不足,又不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管理,造成基金运行低效,发挥不了应有作用。有些地方甚至把基金当成政府的补贴资金和政策奖励来用。三是“用不长”。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又没有利润生成能力,基金没有有效的补给机制,缺乏可持续性,时间一长,“资金池”成了“死水一潭”。

  政府产业基金本身应是一个资金杠杆,目的是把闲散的或沉积于落后产能的社会资金导向新兴产业、创新产业、中高端产业,形成集群优势、规模效应。但是,为什么在一些地方,基金却或者有名无实,或者用非其所,或者难以为继?

  笔者以为,究其原因,首先反映出的是营商环境的问题。政府产业基金成了“玻璃门”“天花板”,不是因为市场没需求,而是缘于信息不对称,或者程序烦琐。其次,反映出的是相关地方政府思想还不够解放的问题。一些政府人员对基金使用的投向、安全等总是有过多的顾虑,把得过严、管得过死、干预过多,自身能力不足,又不放心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结果把基金搞成了“四不像”。

  要把政府产业基金真正盘活、用好,笔者以为最重要的,是要把握“两个原则”,实现“两个功能”。

  “两个原则”,一是市场化原则。不同于政策奖补资金,政府产业基金是政府的一种股权性投入,是以少量的财政资金来带动大量的社会资本投资。如果以行政思维来运行基金,而不是市场化原则,不是让市场来决定资源的配置,那社会资本怎么会有积极性,又怎么会有安全感?

  二是法治化原则。从外部环境来说,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通过法定原则、法定程序、清单式服务,降低社会上市场主体与基金合作的成本,促进信息对称,实现机会均等。从基金的内部运作来说,既要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又要提前确定好可行的参与机制、监督机制、退出机制。就此而言,政府过分干预、把控,不是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的有效手段,法治才是真正可靠、坚固的“防火墙”。

  “两个功能”,一个是“导”,一个是“撬”,这也是政府产业基金最核心的功能和诉求,是这类基金的“立金之基”。不能“导”不能“撬”的话,那就是“自废武功”,有名无实,还怎么能称其为产业基金呢?

  “导”就是引导。资金是经济运行的血液,要通过政府资金的投入,让社会资金实现从产业链低端向高端流动,从落后动能向先进动能流动,从夕阳产业向朝阳产业流动,从而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优化调整。

  “撬”就是撬动。政府产业基金最突出的性质是杠杆性,无论是吸引社会资本聚集,还是提高产业产出。其目的是通过一定量的财政资金投入,少花钱多办事办大事,产生倍数效应,倍数越大,基金的杠杆性能越好、效用越好。然后通过这种“放大”,来促进和催化产业的发育、壮大,提升层次能级,做强产业优势。

  其实总结起来,对于政府产业基金,不过就是三句话:一是“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这是指运营;二是“好钢用在刀刃上”,这是指投向;三是“四两拨千金”,这是指其杠杆性和绩效。做到这三点,政府产业基金就会活起来,动起来,“燃”起来,发掘出市场的潜力,激发出产业的活力,加大经济向上向好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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