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7-03 10:34:09
来源:东方网 作者:张西流
名目繁多的宴席、五花八门的礼金、节节攀升的彩礼……近年来,部分农村地区出现一种不好的风气,导致随礼返贫、因婚致贫屡见不鲜。热衷“穷讲究”,最终“讲究穷”。乡风异变不仅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甚至成为农民小康路上的沉重负担。(7月1日《法制日报》)
遇红白喜事,送人情随份子,本是农村礼尚往来、互助帮衬的传统。但吃酒席随礼,已经成为不少农民的沉重负担。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对全国31个省份273个村庄3829家农户家庭进行调查和研究发现,被调查的农户2016年平均人情支出为5297.47元,且大多数在2000元以上,总体处于高支出水平。特别是,超六成的农户赞同“人情猛于虎”“宁可负债,不能欠情”。可见,农村人情消费支出近年来剧增,农村地区铺张浪费、炫耀攀比等人情消费现象屡见不鲜,农民陷入“人情怪圈”。
不可否认,随着人们物质条件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农村掀起了一股滥办酒席的歪风,除了婚嫁丧葬,生孩、升学、做寿、乔迁等,均要大摆宴席。这股“人情风”的滋长和蔓延,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而且损害了人际关系。鉴于此,从中央到地方,一直坚持禁止大操大办;各地以“限宴令”为突破口,不仅只允许婚嫁丧葬办酒席,而且限制了桌数和人数,并实行办酒席报备制度。
问题是,“限宴令”仅适用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普通群众没有约束力。这时候,就有待于村民自治了。依据《村民自治法》的规定,农村实行村民自治,通俗的说法就是通过村民集思广议、民主参与的共同管理。对于诸如红白喜事办酒席等民俗事项,则是通过制定“村规民约”,村民自愿参与、共同遵守,并由村民委员会来行使管理权利。比如,四川达州专门针对治理办宴席,制订“村规民约”,提倡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拓展了“限宴令”的覆盖面。
可见,治理“人情风”,应是村民自治的一种“标配”。事实上,“村规民约”治酒席,是农村公共管理的有益补充。一方面,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普通群众,均应严格执行“限宴令”,一旦有人违反,就应该严肃查处。另一方面,各地应借鉴四川达州的做法,将规范酒席等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除了拒绝滥办酒席,对于婚嫁丧葬,也要明确酒席范围、流程、桌数、标准,形成老百姓自己的“规矩”。只有保持文明节俭的优良传统,风俗和礼仪才能得到有效传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能远离物质化和功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