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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和文化自觉
时间:2009-06-09 09:56:01 

 


 



城市化和文化自觉


2009年06月08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利玛窦的惊叹

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2月6日,意大利耶稣会士利玛窦抵达南京,寄寓于三山街承恩寺。他在《中国札记》中,记载了他见到的南京:“在中国人看来,论秀丽和雄伟,这座城市超过世上所有其他的城市,而且在这方面,确实或许很少有其他城市可以与它匹敌或胜过它。它真的到处都是殿、庙、塔、桥,欧洲简直没有能超过这些的类似建筑。在某些方面,它超过我们的欧洲城市。”

时过境迁,利玛窦所见的南北两京,在20世纪的历史变迁中渐渐失去了往昔的面貌。而在利玛窦的故乡——威尼斯、那不勒斯、佛洛伦萨等意大利古城却因完好保存,成为世界文化遗产。例如意大利的博洛尼亚,左翼政党主导的地方议会几十年来坚定而巧妙的与房地产商进行了斗争,使这座拥有三道城墙和主教堂、市政厅、钟塔的欧洲名城得以整体保护。

可见,在意大利,城市化也曾带来过深刻的社会、文化冲突。在西方,在城市化——这一被大卫·哈维称之“工业资本主义的扩张所创造的人造环境”的进程中,“城市和街区的布局和建筑风格,反映了社会中不同群体的斗争和冲突”(曼纽尔·卡斯特尔语)。因此,城市保护议题正是传统遭遇现代的产物。

对于中国,传统遭遇的却是现代化和西方化的双重冲击。在现代是否等同于西化的世纪争论中,不容回避的事实是,今天的中国城市似乎已经抛弃了自己的传统。所谓“拆旧建新”,“千城一面”,城市空间里的“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背后却是文化自觉的苍白。

利玛窦礼赞的中国城市,它的传统不应在城市化中被漠视。在我们的城市规划传统中,有明北京依据《考工记》“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左祖右社,面朝后市”,成为传统营国礼制的典范。而明南京城则根据地形设计的不规则城池,体现了《管子》所谓“因天材,就地利”,“城郭不必中规矩”,“道路不必中准绳”的思想。

城市传统也表现在微观的尺度和形态。在平面尺度上,如元大都城街制“自南以至于北,谓之经;自东向西,谓之纬。大街二十四步阔,小街十二步阔。三百八十四火巷,二十九衖通”(《析津志》),而四合院“定制以地八亩为一分”(《元史·世祖本纪》);在空间形态上,“营造房屋,不许歇山转角,重檐重栱,及绘藻井,惟楼居重檐不禁”(《明史·舆服志》)。得益于此,中国的古代城市以其固有的尺度、肌理和韵律,在宏观的秩序和微观的多样性中实现了平衡。

今天,透过《皇都积胜图》、《南都繁会图》、《盛世滋生图》、《康熙南巡图》等“图会”和《帝京景物略》、《日下旧闻考》、《客座赘语》、《扬州画舫录》等笔记,我们仍可窥见盛时北京、南京、苏州、扬州等城市的华美景象。实际上,传统社会的“有限国家”既无心也无力去彻底改变一座城市悠远的传统风貌,因此,在漫长的前现代社会,城市的文化自觉尚不成为一个问题。

喜仁龙和朱偰的忧虑

中国传统城市景观的剧变来自现代化的冲击。现代的政府、大学、银行等等工业文明的产物涌入中国都市,成为改变城市传统面貌的主要力量。为解决首都的交通问题,北洋政府于1914年起由内务总长朱启钤主持,拆除部分城墙和瓮城用于修建环城铁路,打通封闭的皇城,拆除位于天 安门两侧的千步廊。

这些变迁却让瑞典人喜仁龙(Osvald Siren)深感忧虑。“唯有洋式或半洋式的新式建筑,才敢高耸于这些古墙之上,象一个傲慢的不速之客,破坏了整幅画面的和谐,蔑视着城墙的庇护。”这是他在1924年出版的《北京的城墙和城门》中写下的话,他追问:“有多少有前廊和巨大花园(里面设置着充满奇趣的假山和亭阁)的古老住宅被夷为平地,而让位为半新式的三、四层的砖造建筑?有多少古老的街道被展宽,多少皇城周围华丽的粉红色的宫墙为了铺设电车轨道而被拆毁?”

1936年,时年29岁的中央大学经济系教授朱偰则在《金陵古迹图考》中疾呼:“自今而后,实已入于一新的阶段,新式之建筑,近代之工业,已随所谓‘西化’而俱来;重以街道改筑,地名改名,房屋改建,今日之南京,实已失其本来之面目,而全然趋于欧化矣。试登清凉山,北望新住宅区,或登北极阁,南望城中,则见洋楼栉比,红屋相映,有不骇然而惊于变化之速者乎!新都之气象,固日新月异,然而古迹之沦亡,文物之消灭者,乃不知凡几矣!”

这些话今天读来依然振聋发聩。但我们并不能忽略一段鲜为人知的历程。早在1906年,清政府就颁布过《保存古物推广办法》,1908年民政部发布文告“咨行各省调查古迹”,1910年学部再次通知各省“饬将所有古迹切实调查,并妥拟保存之法”。辛亥革命后的1916年,北洋政府民政部颁发《为切实保存前代文物古迹致各省民政长训令》和《保存古物暂行办法》,并发出《通咨各省调查古迹列表报部》文告。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于1928年设立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1929年发布《名胜古迹古物保存条例》,1930年制定中国历史上第一条文物保护法律《古物保存法》。

在对现代的渴求和对西方的向往如此浓烈的近代中国,靠纸上的办法、训令、条例完全阻止古迹的拆除,未免过于理想。但在那个时代,直面城市变局的先行者们,确实已经开始思考:要保护古迹,新城又当如何建设?

1929年,国民政府聘请美国建筑师墨菲(Henry K. Murphy)等“使主其事”,制定了南京规划方案《首都计划》,称“本诸欧美科学之原则”,以“吾国美术之优点”作为规划的指导方针,建筑提倡“以采用中国固有之形式为最宜”。而此前,墨菲设计的金陵大学、金陵女子大学、燕京大学等教会大学也都采用了中国传统建筑样式。五四以后,基督教会积极推行“本色化运动”,教会大学建筑就是当时“中国化”政策的反映。无论是政府还是教会,上述理念均可认做是民族主义时代思潮的产物。

五四以来的知识界中,竭力“保存国粹”、“整理国故”者有之,反对者亦有之,而对于城市而言,古城亦在保存和毁弃中摇摆。但从全局来看,保存中国“固有之文化”,建设中国“固有之建筑”,仍是当时国家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因此,这就排除了“彻底改造旧城”的可能性。

我们时代的文化自觉

1950年,梁思成和陈占祥提出了保护老城,另辟新区的“梁陈方案”,可惜未被采纳。此后,梁思成又热情赞颂“民族形式”的新建筑,也遭批判。历史走上了与梁思成理想相反的方向。然而,放在20世纪的大历史来看,从《首都计划》到“梁陈方案”,从“固有形式”到“民族形式”,吕彦直、梁思成等几代中国人,是否都试图凭借中国的文化自觉,建设中国人自己的现代之都呢?

计划经济时代,虽有过种种改造旧城的计划,但因国家能力有限而未能实现。上世纪八 九十年代,被压抑许久的城市化得以再启,但无疑,文化自觉在这次城市化浪潮中处于一个相当次要的位置。

在今天的北京街头,你会看到这样的奇妙组合:源自苏联斯大林时期莫斯科规划的环行路,而路旁的摩登大楼分明却有拉斯维加斯的影子。中国的城市似乎把美国,特别是美国西部的生活方式作为了城市化的全部,甚至成为现代化的参照系。结果,加州式的高速路或纽约式的摩天楼傲慢地从老城碾过。可这些睥睨四方的“新地标”——巨蛋、鸟巢、大裤衩,这些域外设计师的作品,又有多少是怀着对中华文化的“温情与敬意”,而非是“一种偏激的虚无主义”呢?

也许中国城市管理者对美国城市化的理解,“想象”的成分多于事实。实际上,保护城市遗产也是美国城市化的自觉行为,早在1966年联邦政府就颁布了《国家历史保护法》,例如纽约就保护了30年以上历史建筑等单体地标1027项、历史地区74处。整体保护历史城区,乃是发达国家步入后工业社会后彰显文化自觉的共识,例如1962年法国《马尔罗法》和日本1975年《文化财保存法》,又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6年《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1987年《保护历史城镇与街区宪章》。

今天,一些国人自以为造高速路、摩天楼是现代化,“保护老古董”是抱残守缺,岂不知城市遗产保护恰恰是“后工业”、“后现代”的思想,比前者的理念差不多领先了一个世纪。可是,南京的朱偰和北京的梁思成一样,似乎正因为是时代的先知先觉者,反而不断落入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的境地,而五十年后的今天,呼吁保护古城的人们却依然面临着和梁、朱同样的困境。

4年前,利玛窦住过的承恩寺被拆除,原址建起了一座大型ShoppingMall“水游城”。我们正不断地将美国郊区的生活方式复制于中国古城的历史核心区。我们的城市化,是否迷失了自我认同,是否失去了文化自觉的能力?在城市化的文化自觉重建之前,我们还将继续付出多少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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