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讯 如何看待未来新时代住房市场的发展和住房制度的改革?12月29日召开的中国住房支付能力指数暨纪念住房制度改革20周年研讨会上,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城市化委员会专家委员秦虹在发言中指出,未来的住房制度改革思路已经非常清楚,主要包括:围绕“房住不炒”的长期定位,确立“保障与市场、租购并举”的供应体系,坚持“长效机制、因城施策”的调控思路,实施“中央定方向、城市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实现“市场稳定、住有所居”的发展目标。
秦虹认为,首先要坚持“房住不炒”的长期定位。一个国家住房发展的定位决定了一系列的政策的制定,1998年出台23号文停止了福利分房,提出:“加快住房建设,促使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决定了当时一系列政策的制定。2016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新的定位,是未来住房市场要坚持的长期定位。
其次,要建立保障与市场、租购并举的供应体系。在秦虹看来,供应体系不够清晰和稳定是过去住房制度改革20年当中的一个重要的教训。1998年23号文对供应体系的设计是大约10%的最低收入家庭住廉租房,中等及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约占80%,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房。但到2007年,经济适用房的投资比重只占5%,后来又提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各地在不同的时间段,又搞了大量的集资房、两限房、自住房等等名目很多,政策变化也很大。不同收入群体究竟如何解决住房需求?究竟面对什么样的住房政策?社会预期是混乱的。因此,至关重要的是在新的住房制度中明确住房供应体系,就是建立保障体系和市场体系并重,租购并举的清晰稳定的住房供应体系。这一体系中总共包括四类住房,分别是保障体系下的租房和购房供给,即公共租赁房和共有产权房,以及市场体系下的租赁住房和商品房。这四类房子在不同城市供应的比例应不一样,一二线城市四类房应当健全,公租房、共有产权房和租赁房占比要扩大,满足当前对住房需求最迫切的新就业职工和新市民的住房需求,三四五线城市则需要根据各地实际确定,相当部分四五线城市不需要建设共有产权房和租赁房,重点是完善好公共租赁房和商品住房。
并且,长效机制和因城施策的调控思路要明确。有统计说2018年全国各个地方政府共发布了400多条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但其中没有一条是中央的。未来也不会采取一刀切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而是要制定一套长效机制,同时因城施策,实行“中央定方向,城市负总责”的工作机制。这一点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就已明确提出,把“地方” 负责明确为“城市”负责。最后,确定发展目标,一个是市场稳定,即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另一个就是实现十七大以来历次中央会议提出的覆盖全体人民的“住有所居”目标。
秦虹指出,过去20年当中,中国的房地产业不仅仅是建造房子,其实它承载了非常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不光是改善居住、解决民生、经济增长等,家庭财富的积累、地方财政的运行、地方债务的安全,甚至城市面貌的改善、基础设施的建设、城市功能的增强等,大量都是依靠房地产发展完成的。因此,房地产业与经济增长、金融安全、民生改善、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都息息相关。(信息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