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称,上海小学二年级的语文课文第24课《打碗碗花》(李天芳著散文),原文中的“外婆”全部被改成了“姥姥”。有网友晒出女儿7年前的课本,那时候还是“外婆”,并未做改动。
很多人不解,教材中为什么要把“外婆”改成“姥姥”呢?有网友找出了去年上海市教委针对这一问题的答复。上海教委认为,“姥姥”是普通话语词汇,而“外婆”属于方言。
上海语文课本的这一改动,貌似微不足道,却涉及好几个重要的语言问题。
“姥姥”是普通话,“外婆”是方言?
查询《北京方言词典》(商务印书馆1985年出版),在“姥姥”的词条下面,有这样几种解释:一是儿童称老年妇女,如刘姥姥;二是反驳词,相当于“哼”“胡说”;三是用于坚决反对,有“任何人”的意思,如“姥姥来了我也不给”;四是指外婆。
之所以引述这段,只想说明两点:其一,外婆并不是方言,而是普通话,解释“姥姥”的时候就用到了“外婆”。因为在词典中是不能用方言解释方言的,除非方言已经成为了通用语。
其二,姥姥本来也是方言,或者说,既是方言,也是普通话。如果说因为“外婆”是方言而不能进教材,那么,“姥姥”也恐有方言之嫌。
而且,如果从语义上分析,“外婆”可能比“姥姥”更能清晰地表达当事人的身份。因为中国人的称呼不仅仅是称呼,更是一种身份的确认,用称呼来标示关系的远近亲疏。比如,内亲和外戚是不同的,内是同姓,外是不同姓,内是父族,外是母族。“外婆”的“外”,就是准确地表明了身份。
方言和普通话到底是什么关系?
事实上,方言和普通话的关系并非彼此对立,互相排斥。从历史上看,汉语言一直是双轨的,一面是民族共同语,一面是方言。二者并行不悖。
《论语》记载,孔子当时和弟子们讲《诗》《书》用的就是雅言,执行重要典礼、仪式的时候,也要用共同语——雅言。回到家中,则讲当地方言。
也就是说,共同语在公共场合使用,方言在家人之间,或者村里乡人的相聚场合使用,这就是中华文明自古以来双轨并行的语言现象。
上古时代的汉民族共同语称为“雅言”,汉代称为“通语”,明清时代称为“官话”,民国初年称为“国语”,新中国以后叫“普通话”,名异实同,本质都是民族共同语。
而且共同语的形成,正是不同方言区的人们为了沟通的需要,不断相互模仿、迁就、调整、融合而逐渐产生的。从这个角度说,没有方言,就没有共同语。
方言一旦消失,也会影响共同语的发展。因为共同语在演化过程中,在不断吸收方言的成分以丰富自己。比如,现在普通话中的“尴尬”是从吴方言中吸收的,“煤炭”是从客家方言吸收的等。近年来,“讨说法”“大忽悠”等方言被大众接受并进入普通话,也是方言影响共同语的明证。
即使在推广普通话的语境下,方言和普通话也是不矛盾的。1958年,周恩来总理在《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报告中就曾指出:“我们推广普通话,是为的消除方言之间的隔阂,而不是禁止和消灭方言。……方言不能用行政命令来禁止,也不能用人为的办法来消灭。”
该怎么对待课文中的“方言”?
其实,如果对语文课本稍有印象,很多人会发现,许多课文都有方言的痕迹。
比如,《孔乙己》里“主顾也没有好声气”中的“声气”,《背影》里“父亲还了亏空”中的“亏空”,都有方言的影子。
而且,如上所述,普通话是各地方言共同融合的结果,从某种程度上说,我们今天学习普通话,就是在学习各地的方言。学习普通话,课本中的方言不仅无害,而且有益。
更重要的是,语言文字的学习应该首先坚持尊重文本的原则。文本是由语言文字组成的文学实体,相对于作者、世界构成一个独立、自足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可能富含历史的、社会的、情感的等多方面的信息。拆解一个有价值的文本,如同进行一次文本上的考古发掘,其价值和意义不言而喻。
因此,不尊重文本,对文本的任意删改,都是对原有信息系统的破坏,这不仅仅是文字问题,更是态度问题。
尊重文本是学习语文的基础,也是选编教材的基本态度。这是语文学习的内在要求,也是学好语文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