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各地小城市发展也进入了加速扩张期。与此同时,以村(居)民违规“种房”为重要特征的违规建设呈快速上升之势,其数量之大、范围之广、势头之猛、蔓延之快,触目惊心。近期,笔者对湖北省宜城市区村(居)民“种房”现象进行了调研。
现象:违章建筑面积已逾5万平方米
位于汉水中游的宜城市是湖北省首批小康市,市域面积2115平方公里,人口56万人,其中城市建成区面积14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口15万。近几年来,宜城市区违规建设私房现象屡禁不止,愈演愈烈。
一是“多”。
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至2010年底,城乡结合部违章建筑面积累计已达5万平方米,各类市政公用项目、建设开发项目规划到哪里,乱搭乱占现象就会迅速蔓延到哪里。
二是“快”。
相当一部分违规建设户“擅长”钻空子、抢时间、赶进度。有的已经形成了违规建设的产业链,还出现了专业化分工,有专门生产用于违规建设的粗糙而廉价的材料,以降低建设成本,有专门从事违规建设的专业队伍,一夜之间一栋楼房就能建成移交。
三是“乱”。
违章建筑都是违章户根据自身需要胡乱搭建的,根本不按规划建设,致使这些区域农村宅基地管理出现严重失控局面。
四是“杂”。
从违章建筑行为人来看,既有当地居民也有外来人员,既有普通村(居)民,也有街道和市直单位干部。从占地情况来看,有占用房前屋后空地、行人通道的,甚至有直接占用耕地的。从其类型看,有扩建、翻建、新建三种。从其用途看,有的为供自己居住而建,有的为用于出租而建,也有的为恶意骗取拆迁费而建。从审批情况来看,有“两证”(即土地使用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均无的,有“两证”不全的,也有证照不符或超面积的。
成因:种10年田不如“种”一天房
一、违规成本低、获利大。
例如,正规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在1300元/平方米左右,销售价为2500元/平方米左右,而违规建房者私人建筑成本仅为800元/平方米左右,“小产权房”的销售价在1500元/平方米左右。而且,“小产权房”一旦遇到拆迁,其补偿可达到投入的3~5倍。种10年田不如“种”一天房,形成了农民争相盖房的结果。
二、规划编制管理滞后。
有的村(居)民申请建房多年大多未获批准,有的不申请不报批就擅自修建,致使城市近郊乱搭乱建、违规违章建设较多。同时,村(居)民居住区的规划滞后,规划起点不高,设计和建设水平较低,造成土地浪费。
三、法制观念淡薄。
不少基层干部片面地认为,违章建筑能让老百姓多赚点钱,能解决土地征用后大量的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使老百姓得益,少数基层干部甚至帮违规者打招呼、说人情。有的基层干部为了小集体利益,向违规建设者变相收取费用。还有的国家干部带头参与违规建房活动,并通过各种关系手段逃避规划执法。
四、工作合力不够。
宜城市实行建管分离的建管体制,市建设部门负责规划区建设的审批,市城管部门负责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管理。这种体制造成有审批职能的无管理队伍,有管理队伍的没有执法主体资格,在制止违规建设时相互推诿,年深月久,违章建筑逐年增多。违规建设大都形成既成事实,最终合法化,自然会“引导”群众趋利避害,纷纷跟进。
影响:高强度开发和低水平管理隐患重重
一、侵蚀了公共资源。城市宝贵的土地资源、发展空间正在受到违规建设私房者的蚕食侵占,长此以往,损害的将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二、危及了城市环境。违规建设私房的高强度开发和低水平无序管理,对城区的安全环境、生态环境、治安环境、社会环境都带来了很大威胁。
三、损害了社会公平。不少基层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也拥有违规建筑,这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公正。
四、增加了建设成本。违规建设私房不仅会增加工程拆迁量,大大增加拆迁成本,而且直接影响城市建设的正常进行。
建议:把违规建筑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是规划要先行。要加强对城市发展的前瞻性预测,加大城乡结合部村(居)民点的规划力度,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同时要严格工程设计、施工条件的审查,规范规划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管理。
二是管理要到位。建设、城管、国土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违章建筑、违规用地行为;城区街道办事处要把制止违章建筑列入村(居)委会班子考核内容,促使村(居)委会把好源头关。
三是宣传要加强。要结合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广泛宣传城市发展近、远期规划,让市民对城市规划有明晰认识。同时,结合拆除违规建设私房工作,以案说法,以案解法,从而达到警示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