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政策前二孩”未受罚,如今该不该罚?
时间:2017-11-22 10:29:49  来源:新京报  作者:吴元中 

    据媒体报道,继浙江两起“政策前二孩”案后,另一起“政策前二孩”案的当事人——江苏省睢宁县高作镇的仝刚、唐保桃夫妇近日向媒体表示,一、二审败诉后,他们向江苏省高级法院提交再审申请,并于11月20日收到《受理行政再审申请案件暨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政策前生育二孩但未受到处罚的家庭,在二孩政策实施后是否该被追罚,一直没有定论。不少被追罚的家庭,向法院起诉。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后于2016年1月1日才生效。应当说,此法生效前,仝刚、唐保桃夫妇的行为在当时确实违反相关法规政策。

  由于“法不溯及既往”,即法律与政策作为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只能针对将来的行为,不应针对以前的行为。所以为了维护法律与政策的严肃性和效力,在当时有相关法规政策的情况下,就应当适用当时的规定,而不应用新法否定旧法。否则,人们势必会因为今天的行为,而无法预料日后会受到什么样的对待,这会让人不知所从。

  如果不对仝刚夫妇的行为予以处罚,会造成同样的情况受到不同对待的情况,那些老老实实缴纳了罚款的人也会感到不公平。

  当然,“法不溯及既往”也不是绝对的。在刑法领域,许多国家都普遍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新法不认为犯罪或罪轻的,可以适用新法。一般来说,相关法律是否具有溯及力,关键是制定或修改法律时,有没有关于溯及力的规定。查看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并没有溯及力方面的规定。

  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全面二孩决定后,国家卫计委只是明确表示,从决定至正式实施前生育二孩者不作处理,而没有明确此前违法生育还未受到处理的怎么办。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一般原则,没有溯及力方面的特别规定,新法就没有溯及力。

  不过,不管是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还是国家卫计委对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说明,又都有一定的溯及力。因为,二者对“生育”的解释,都是指生孩子的整个过程。众所周知的是,生育并不仅仅指分娩那一刻的即时行为,而是指自受孕到最终分娩的连续过程,甚至起关键和决定作用的是受孕行为。正是考虑到孕育新生命的漫长过程,新法和新政策对孕育的解释,实际上都体现出了从新原则。既然已经体现从新原则,那就有必要把这一原则贯彻到底,对所有此前已经孕育但尚未受处罚者,都不再视为违法、给予处罚。这既符合国家鼓励生育二孩的大政方针,也能体现一定的人性和人文关怀。不过,这又会引出之前的“不公平”问题。

  如何妥善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考验相关部门的智慧。这个案件的结果也有一定的指引意义。应当说,综合而言,兼顾法律和人文的双重考虑,借鉴“从旧兼从轻”原则,或许是处理此类事件比较合适的选择。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