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自我造血”是特色小镇的生命力
时间:2017-08-11 19:44:03  来源:城市化杂志  作者:崔 跃 

1e847a854582f9f54ba0635e13ef33e4.jpg

  本期顾问:韩健徽

  中国步行商业街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副会长、中国商旅文产业联盟主任、中国庙会联盟主任。

  全国著名商业街专家,长期致力于推动我国商业街区行业、商旅文产业科学、有序、创新发展,担任国内多个城市(城区)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商业街区、商旅文产业发展专家顾问。

  商业街国家行业标准主要起草人,全国优秀流通经济学人,全国首部《中国商业街系列丛书》编委会主任。

  自2004年以来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大力发展“商街经济”;实施名街、名店、名品的“三名战略”;实现商业繁荣地、旅游目的地、文化展示地的“商旅文”产业融合发展;努力打造历史有根、文化有脉、商业有魂、经营有道、品牌有名的“五有商街”;采用“商+N”经营模式;弘扬“工匠精神”;构建紧凑型、平衡型、智慧型、效益型、品牌型的“五型城市”等观点和理念。

  提问一:特色小镇应在哪些方面突出特色?

  韩健徽:第一,资源特色。在不同地区,大自然赋予我们的先天资源不尽相同,比如旅游景观在各个地区并不一样,这是我们在建设特色小镇时需要充分依托和依靠的一个方面。

  第二,文化特色。不同的小镇属于不同的区域,乃至于不同的民族。不论是在山区、海边、平原还是林区,不同的地域或民族会有各自的特色文化,这些文化也是小镇之间相互区别的特色之一。

  第三,产业特色。这里一方面是指“高精尖”的产业,比如在小镇形成高端的制造、研发基地,或者聚集有金融业等现代服务业;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当地所拥有的一些工业产品,乃至于农副产品。

  第四,建筑特色。这方面主要表现在我们的感官认知上。不同的小镇有不同的特色建筑,比如说,北方的四合院、安徽的徽派建筑、重庆的吊脚楼、四川的川西民居……所以,特色小镇在建筑方面也要彰显特色。

  第五,运营特色。目前来看,在特色小镇的发展过程中,对于其运营模式,是引进开发机构投资,还是当地政府投资,或者是原住民联合起来成立一个机构投资?这些都处于探索之中。这也是目前特色小镇的一个短板。

  在打造特色小镇的过程中,我们要尽可能多地挖掘和结合地域特色、产业特色、文化特色、经营特色、服务特色,甚至民族特色等,把自己的最大优势彰显出来,扬长避短,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特色小镇。

  在特色小镇领域创新,需要传统与现代相结合,在继承传统的同时,融入现代技术与人的需求。创新不是孤立的,需要使人们在传统环境里享受到现代服务。

  我们需要特别注意,无论怎样建设特色小镇、怎样突出其特色,都不应陷入对政绩的盲目追求中。现在有些地方为了戴上“特色小镇”的桂冠,为了获取上级政府的资金扶持,一哄而起。在这种思想影响下,特色小镇不会有长久的生命力。

  在打造特色小镇的过程中,一定要赋予它原生的动力,前期可能会通过外部的一些规划、模式等,包括先进的技术促进、各方关系协调机制和利益共同体机制进行推动,但是我们最主要的还是要实现其自身的“造血”功能,这种造血功能具备之后,很多年轻人就有可能回流,而且回流之后会从事基于小镇特色和现代社会消费导向的产业。具备“造血”功能的特色小镇才能获得长期的健康发展。

  提问二:在特色小镇建设商业街,如何弥补短板,并处理与原有商业街的矛盾?

  韩健徽:特色小镇里的商业街,从功能上来看,能提供基本的商业服务;另外,商业街也是我们展现小镇特色的一个窗口,是一个非常浓缩的窗口名片,它应该满足我们全天候的消费需求,特别是夜间需求。商业街要为本地居民和外地游客提供一个很好的消费去处,并有效延长外地游客或者人群在小镇的逗留时间。如果不能满足这些,人们就会及早离开,进而限制了对小镇消费的拉动。
目前在旅游产业链上,发达国家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旅游购物占旅游消费的比重达60%—70%;亚洲的旅游发达国家也高达40%—50%;我国的这一比重至今仍不到10%,这是一个很大的短板,有巨大的提升空间。

  造成这种情况,原因是多方面的。对于旅游商品,其产业链很长,一件旅游商品从设计到生产,再到流通,会涉及到知识产权、质检管理、商业部门、旅游等环节,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体制上的制约。所以,不止特色小镇,全国各地的旅游景点的旅游商品基本上都在低端、仿冒层次上徘徊。

  我们在发展特色小镇过程中,可以形成一种共识,就是产业的支撑。这个产业可能有若干方面的做法,比如说生产性的产业,虽然可能单个企业比较弱小,但它们可以在小镇上形成一种强大的集散;对于文化层面,除了自然景色以外,当地的一些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民俗活动等,也可以形成一种支撑。

  大部分小镇都会有原有的商业街,那些商业街或大或小,比较领先或者比较原始,但一般都会存在。在建设新的商业街时,首先要保证小镇原住民的基本生活需要,还要满足外地游客的需求,达到适应小镇、辐射人群的效果。

  接下来,一种做法就是对原有的商业街进行升级转型,前提还是保证其基本的商业功能和原住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另一种做法就是新建商业街,这需要结合小镇的定位、规划和以后可能吸引、聚集的人群特征。这种情况下,新旧并行,各有侧重:新的商业街满足外来旅游人口与原住民的就业等需求,原有的商业街满足原住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提问三:建设特色小镇,各方如何提高认识,协调关系?

  韩健徽:对于特色小镇的建设,投资主体比较复杂,很多的房地产开发商也在进入。他们的这种投资理念和引领模式带有很大的功利性,比如说商业建设,切割成商铺,通过前期宣传,高价卖掉,至于购买方经营什么,不再关注和关心,卖掉以后也管不了,以至于造成和既定目标相差很大。投资主体的多样性、复杂性使得特色小镇的参与方的关系更加复杂。

  国家在这方面的法律政策很多还是空白状态,缺乏实操性,开发领域的禁止型、限制型和鼓励型都不明确。

  第一,禁止型。对于全国法律统一禁止的领域和活动,包括环保、文保等领域,必须态度明确,申明最基本的红线;另外具体到每个地方、每个小镇,相应的特别规定也要申明,禁止涉足,比如,小镇的基本肌理不许破坏,更具体就是房屋,甚至路面。这些需要具体列一个禁止清单。对这一范围,有考虑的余地,但既不禁止,也不鼓励,比如说环保领域,靠近水源的地方需要限制开发,通过限制规模或者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实现。第三,鼓励型。一些地方在非物质文化比如一些技艺、文艺表演等传承时面临断代,为了延续下去,政府可以出台优惠政策,加大投入,作为鼓励。这些需要当地政府条分缕析,提前规定和声明。同时,特色小镇的建设不能发展为新一轮的房地产开发热潮,政府不应将其视之为新一轮招商引资活动。

  建设特色小镇是一个长期性、延续性的工程,还要坚决避免“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

  比如有的小镇出现外来运营者与原住民产生矛盾并激化,“失信的村庄”不断涌现。特色小镇建设中的保护不是单方面的,不仅要保护原住民,还要保护外来运营者,防止原住民待价而沽,坐地起价。

  我认为,特色小镇的建设应该形成一种机制,使运营者与原住民成为利益共同体,使双方都明确看到通过怎样的投入和付出会获得怎样的回报,而且,政府的获益也要列入,防止挂名要补贴,层层加码。这种机制要将各方全部融入,将前景规划出来,使各方明白自己不是旁观者,而是当事人,是主人翁。在此机制中,为提高效率,运营方应直接与原住民的自治组织对接,对少数不能与其达成一致的群体,由自制组织内部处理。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