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9月20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农民工工作考核机制亟须健全
时间:2017-05-04 10:20:05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作者:刘军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副研究员)

  只有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者的晋升、工资分配、评先评优等挂钩,让考核者尽到责任、被考核者勇于担当,我国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才能真正见到成效,农民工的工作生活状况才能根本改善,切实助力我国现代化进程,推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了《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对过去一年我国农民工多方面的状况进行了梳理和概括。《报告》分为6部分,包括农民工规模、分布及流向,以及基本特征、就业、权益保障、居住和社会融合,每一部分又进一步总结提出了三到四种评价意见,共计19条。经初步统计,这些评价意见中,正向13种,负向4种,中性2种,根据《报告》的评价意见,中国社会2016年的农民工工作总评分可计为76.48分。在充分肯定我国农民工生存和发展状况得以大幅改善的基础上,《报告》指出的问题与不足仍须重视。

  在此,笔者想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评述一下《报告》中的4种负向评价。

  一是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比重小幅下降。《报告》显示,接受过农业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32.9%,比2015年下降0.2个百分点。32.9%的培训率已不算高,比上年下降更为不乐观。“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1%的目标,作为城镇化首要目标人群的农民工,其素质和技能不能通过培训得到有效提高,将会严重影响城镇化的进程和成效。

  二是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有所回落。《报告》披露,农民工月均收入3275元,比2015年增加203元,增长6.6%,增速比上年回落0.6个百分点。农民工月均收入虽仍处增势,但增长幅度不太符合社会预期。2016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7%,按照“十三五”规划“两同步”的要求,作为我国收入分配“提低”重点人群的农民工的收入增长,至少应该达到6.7%。而且根据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的“城乡居民人均收入2020年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农民工工资年增长率至少应该为7.2%。因此,农民工月均收入6.6%的实际增幅,与社会预期存在偏差,值得深思和进一步研究。

  三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下降。《报告》指出,2016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35.1%,比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关系是关键。农民工远不及半数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实在太低,2016年更是不升反降,凸显了社会维权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四是进城农民工的社会交往有待丰富。《报告》提出,进城农民工业余时间主要是看电视、上网和休息,分别占45.8%、33.7%和29.1%,选择上网和休息的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了2.7个和0.9个百分点。选择参加文娱体育活动、读书看报的比重分别为6.3%和3.7%,分别比上年下降0.8个和0.9个百分点;选择参加学习培训的比重仅为1.3%,与上年持平。不能有效地将农民工组织起来,使他们能够真正融入城市生活,是我国社会建设尤其是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也将长期考验着我国的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亟待尽快解决并提升。

  《报告》中的4种负向意见评价,暴露了多个责任主体在涉及农民工工作多方面的不足,不少可归咎于企业责任的缺失,但也不乏政府的管理缺位。只有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报告》真正确立为考核标准,并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者的晋升、工资分配、评先评优等挂钩,让考核者尽到责任、被考核者勇于担当,我国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才能真正见到成效,农民工的工作生活状况才能根本改善,切实助力我国现代化进程,推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唯此,农民工监测调查这项早在2008年就建立的制度,才能真正实现其设计的初衷,真正发挥监测与评价的作用。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