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的“镇改街”主要是针对其县域内的长沙经开区和县城星沙,地处湖南省会长沙东郊。2000年,经国务院批复升格为国家级经开区,规划面积为105平方公里,下辖星沙、榔梨、黄花三个工业园。在推进产城融合的城镇化建设过程当中,长沙县大胆探索“镇改街”创新体制机制,扎实推动产业和城市的同步升级发展,做到产城融合,实现以产兴城、以城聚产。
长沙县泉塘街道泉盛社区社会事务移交
随着长沙经开区以及长沙县城所在地星沙镇的工业发展和人口集聚,其已经发展为一座现代城市。过去以乡镇体制管理城市的模式客观上已不能适应星沙城市发展和管理的实际需要。为加快构建城市建设管理新体制、新模式,全面提升星沙城市管理水平,长沙县委、县政府按照“重心下移、充实基层、机构精简、权责一致”的原则,提出星沙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建立县、街道、社区三级管理体制,撤销星沙镇建制,设立星沙、湘龙、泉塘三个街道办事处,以适应星沙城市建设、管理、发展的需要,力求在城市功能分区、公共管理和政府服务上最大限度地方便广大市民。
2009年12月,“镇改街”区划调整由长沙县人民政府向长沙市人民政府呈报请示,并依程序上报湖南省民政厅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根据湖南省民政厅批复(湘民行发〔2009〕10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长沙县星沙镇设立星沙等3个街道办事处的通知》,同意长沙县撤销星沙镇,设立星沙、湘龙、泉塘3个街道办事处。以分设后的泉塘为例,其位于长沙县县城东南部,范围为:京珠高速以东、长永高速以南区域,区域总面积为20.84平方公里,占经开区总面积的三分之二。下辖12个社区,入区企业300多家,当时总人口4.5万。作为工业区域的泉塘,其主要功能还是产业发展,与人们生活相关联的公共服务配套严重缺失,在过去的乡镇体制下难以全面顾及,泉塘街道办的设立开始逐渐扭转之前的局面。
泉塘街道的放心“菜篮子”
1、星沙城市发展的客观需要
依据人口数量来看,2008年星沙镇面积为68平方公里,人口20.6万,星沙已经步入中等城市行列(20万人口以下的为小城市,20万至50万人口的为中等城市)。按照经济发展水平,2008年,全镇范围内(星沙镇+经开区)完成财政总收入35.7亿元,完成一般预算收入15.7亿元,完成规模工业总产值514.5亿元,主要经济指标达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长沙市的总量水平,已经超过省内半数以上地级城市。随着星沙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规模的扩张,星沙已逐步与长沙市融合。根据长沙市城市建设规划,星沙未来城市的发展定位,已不仅仅是一座县城和工业园区,而是要作为长沙市城市的副中心、长株潭城市群的重要一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窗口来谋划发展。撤销星沙镇乡镇建制,设立街道办事处,不但是星沙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更是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无论从星沙的现实状况还是从上位规划看,星沙的乡镇建制已经无法适应,一是星沙今后的城市功能将越来越凸显,二是人口越发集聚的城市需要更加人性化、精细化的管理和服务,这些都需要通过“镇改街”推动实现。
2、星沙城市管理的现实需求
从职能定位上来说,星沙镇履行的是县域其他乡镇等同的行政管理职能,但由于其特殊的位置,同时又需要发挥城市街道办事处的作用,二者侧重点不尽相同,以致其在县城的管理中角色定位模糊,职能权责不清。从管理模式上来说,乡镇行政管理体制越来越显示出其在城市管理中的局限性,由于角色定位不明晰,绝大多数时候只能以被动管理服务为主或从事一些具体的、直接的、微观的事务工作,城市管理既没有长远规划,又没有阶段目标。从管理体制上来说,一方面,星沙镇与开发区部分职能交叉重叠,行政管理权限和经济建设权限相互交错。另一方面,星沙镇与县职能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不明确,星沙镇的大部分行政管理职能都由相关职能部门代管,以致星沙镇在实际工作中处于被边缘化的尴尬位置。
3、解决城镇化社会问题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长沙县一直在坚定不移地实施城镇化战略,但在城镇化进程中也产生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城镇化带来的拆迁农民难以适应身份转换的问题,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城市管理缺位的问题等。撤销星沙镇乡镇建制,设立街道办事处,将其行政职能主要定位到城市管理、社会事务上来,必将会全面释放行政管理活力,更强配置行政管理资源,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更好实现将星沙打造成国际社区、创业乐园和宜居城市这一目标,同时也更有利于加快拆迁农民向城市居民的身份转换。
随着星沙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规模扩张,现行县、区、镇职权交叉、权责不清的管理体制已严重掣肘星沙城市长远发展,客观上导致了行政资源浪费、行政效率低下等问题。撤销星沙镇乡镇建制,设立街道办事处,通过科学设置机构,明确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合理划分事权,优化工作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将有效杜绝推诿扯皮、各行其是的现象,最大限度地减少职能交叉、权力重叠、权责不清等问题,确保城市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