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福建省发改委网站获悉,经福建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向龙岩市政府、福建省住建厅印发《长汀县文化传承新型城镇化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推动《方案》实施,福建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还提出相关具体要求。
《方案》由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组成。《方案》提出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在城镇化过程中加强文化传承,彰显特色。根据长汀县独特的文化优势,深入挖掘其历史文化、客家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的内涵,进而加强传承和发扬。按照“进则全胜、不进则退”的要求,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岩考察时提出“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要求,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风貌,在更高的起点上打造“长汀经验”升级版。
《方案》发展目标是按照一年建立保护体系完善规划、三年全推进、五年见成效的“135行动计划”,明确阶段任务,分解实施项目,落实保障措施,力求每个阶段都有新成绩。第一阶段到2017年底,建立文化传承和保护体系并进一步完善保护规划体系,深入挖掘文化资源,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美丽乡村)→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古民居)”四大层次保护体系,明确各层次的保护项目并作出计划安排;第二阶段到2018年,文化传承工作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城镇化率达51%;第三阶段到2020年,基本实现文化传承新型城镇化试点目标,即基本构建以历史文化名城为核心的长汀特色文化体系,城镇化率达53%,形成“一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多个国家或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众多有故事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古民居)”的文化传承体系。
《方案》主要任务包括完善规划编制体系、加大名城保护和地名文化遗产力度、客家文化传承与建设、红色文化传承与建设、生态文化传承与建设、提升综合承载能力、改革创新机制和体制组成。为推动实施,《方案》明确:“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部门联动,凝聚合力;广泛宣传,大力动员;强化督导,严格奖惩”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