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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城乡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
时间:2011-04-12 09:14:48  来源: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作者:刘宗林 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 

统筹城乡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统筹城乡发展、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要着力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

着力解决“为什么统”的问题

统筹城乡发展、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关键是在“统筹”上下功夫。几十年来,我们一直实行的是城乡二元体制,就农村抓农村,就城市抓城市,将农村工作和城市工作割裂开来,给农村和城市发展带来一系列问题。如农村资源要素流失,农村公共产品配置不足,农民市民化与工业化、城镇化脱节、农村劳动力出路不多不稳等等。只有实现了城乡统筹、城乡互动、城乡共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以后的剩余劳动力才有安身就业之所,农村经济才能得到持续发展,农民生活才能得到持续改善,“农民富裕、农村秀美”的新农村建设目标才能实现。这就要围绕城乡统筹进行制度设计,大力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提高城镇的承载和吸纳能力,使进城农民进得来;为进城农民提供价格相对低廉的居住场所和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使进城农民稳得住;把城市产业发展与本地农村劳动力转移进行对接,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使进城农民通过充分就业有发展。因此,城乡统筹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经济发展的必然。

着力解决“统什么”的问题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和信息化,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人力资源在城乡之间平等就业,推动城乡发展的有机融合,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让农民获得与城市市民平等的教育、就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权益,提高农民的社会地位,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第一,要促进城市技术、人才和资金向农村配置,农业产业围绕城镇的需求来布局,实现城乡产业融合。采取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的方式,把推进农村产业升级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推动农业向高效与生态相结合的现代农业转变、农村工业向专业化分工与社会化协作相结合的现代工业转变、农村服务业向生活型服务与生产型服务相结合的现代服务业转变,促进农村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第二,要推动公共交通、电力、供水、通信等向农村延伸,形成城乡对接的基础设施体系。第三,要推进就业、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社保等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第四,要对城乡生态环境实行共建、共治、共享使城乡居民拥有同一片蓝天,同一块净土,同一池洁水。

着力解决“怎么统”的问题

统筹城乡发展,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要结合本地实际,不断探索总结,在积累经验中稳步推进。从总体上讲,就是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坚持“城乡产业统筹布局、基础设施同步建设、生产要素双向流动、公共财政均衡覆盖”的原则,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首先是用规划来“统”。统一的规划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基础,城镇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必须统一规划目标、统一规划节点、统一规划时限。要以法律的强制力和行政的权威性保证规划的实施,减少实施中的随意性,规划不能随着人事变动而变动,更不能急功近利选择性的实施规划,热衷于能显现政绩、突出形象的城镇规划内容的实施,忽视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的农村规划内容的实施。其次是用项目来“统”。项目是发展的载体,只有用项目来连接城乡,才是有效果的城乡统筹。不论是基础设施项目还是产业发展项目都必须着眼城乡一体,由城镇向农村延伸拓展。用项目来“统”,应着眼于节约成本、促进融合,在加快城乡建设过程中统筹考虑城镇和农村的实际需要,最大限度实现城镇建设与新民居建设的资源共享。再次是用体制机制来“统”。要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探索城乡互动、以城带乡的路径,构建城乡协调发展新体制。比如,通过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对进城农民的身份歧视,使之享有与城里人等同的政治经济权利等。最后,要用提供均等的社会服务来“统”,由公共财政提供的义务教育、医疗防疫、社会保障等农民能够均等享受,做到社会保障区域全覆盖。

着力解决“谁来统”的问题

首先要明确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要承担动员、组织、指导的职责,全力推进城乡统筹。市、县、乡镇、村要找准各自的角色定位,村上主要承担群众最关切、自己有条件办的事,将这些事办好办实;乡镇主要统筹跨村项目的组织实施,布局好区域内的产业发展,着力谋划小城镇的发展,增强小城镇辐射带动能力;市县主要是出台政策、整合资源、搭配班子、细化责任。其次要整合资源。既要整合行政资源,又要整合经济资源。整合行政资源主要是各级各部门要统一认识,齐抓共管,步调一致,形成强大的行政推动力。整合经济资源,主要是按照“握紧拳头保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将分散在各行业、各部门的资金在规划和项目的引导下,集中用到统筹城乡发展中来。再次要民事民办。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要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充分调动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农村的事情农民为主办。 (作者系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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