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等项目,全年实施项目289个以上,完成投资超过99.14亿元。”日前,由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共同制定的《2011年福州市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实施方案》,确定了福州市的省、市两级共13个试点小城镇今年的投资任务。
《方案》要求,青口、荆溪、龙田、江田、高山、琯头等6个省级试点镇全年实施项目166个以上,确保年内完成投资75.9亿元以上;渔溪、古槐、白沙、南屿、梅溪、起步、葛岭等7个市级试点镇全年实施项目123个以上,确保年内完成投资23.24亿元以上。
青口荆溪龙田 近期完成城市设计
在规划设计方面,《方案》要求,青口、荆溪、龙田3个首批省级试点镇要在第一季度全面完成主要专项规划和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程序,同时还要完成城镇出入口、干道沿线、重要交叉口、滨水地段、商贸街区、广场等的城市设计。
江田、高山、琯头3个省级试点镇和7个市级试点镇在6月底前完成总体规划审批程序以及完成主要专项规划、启动区及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并建成规划展示厅(馆),10月底前完成主要专项规划、启动区及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程序。
安置房建设标准 不得低于普通商品房
全面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是今年福州市试点小城镇建设的一大重要任务。年底前,福州市第一批省级试点镇(青口、荆溪、龙田)宜居城市综合体的主骨架将基本形成,第二批省级试点镇(高山、江田、琯头)和7个市级试点镇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方面,将加快完善城镇主次干道路网系统,修建公交站点和停车设施,同步建设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等地下管线工程和人行道、道路照明、绿化等工程。年底前,青口、荆溪、龙田镇区人均道路面积将达到14.5平方米以上,江田、高山、琯头镇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4平方米以上,7个市级试点镇年内镇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
拆迁安置房建设方面,将优先、集中、统一建设拆迁安置房,安置房的建设标准不得低于普通商品房,并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的住宅小区和商贸街区。
公共服务配套方面,各试点镇将建成一批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以及供水、排水、供气、公交、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年底前,每个试点镇都要建成1座以上标准公共厕所。
同时,试点镇将打造规范、可持续的小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鼓励和扩大民间投资,大力引进符合规划、有利于吸纳就业、不影响环境的城镇产业项目。年底前,各试点镇将至少引进2家以上有实力、具有较大规模的企业(或央企)投资兴业,初步建成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的经济强镇和区域经济中心。
规划区内停办零星个人建房审批
镇容镇貌要有明显变化,这是《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之一。结合旧镇区改造和新区建设,试点镇将加大园林绿化工作,注重公园、绿化带、街头绿地、庭院绿化建设,并对沿河(溪)、渠、湖、海的绿化进行整治。在6月底前,各试点镇建成区将建成1座以上公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达20%以上。
今年,各试点镇还将实施1条以上主要街道(1个片区)的景观综合整治。对影响城镇景观的沿街建筑进行立面改造、平屋顶“平改坡”改造,对违章广告进行整治,拆除防盗网,规范设置商店招牌;完善路面及人行道铺装,拆围透绿增加绿化,并推进试点镇主要街道架空缆线下地。对规划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实施全程监管,规划区内一律停止办理零星个人建房审批。
各个试点镇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也将在年内加快推进。荆溪镇的污水处理厂和厂外管网力争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青口、龙田两地的污水处理项目要在上半年开工建设。
退出的旧宅基地由市政府收购
今年,各试点镇还将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民住宅实施避让搬迁,退出的旧宅基地由市政府按市场价优先收购后,原则上都要复垦为耕地。
同时,各试点镇将把土地利用效率低和不符合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要求的工业用地以及布局分散、条件落后、配套不完善、不适应发展要求的城镇和村庄建设用地列入“三旧”改造范围,开展科学规划和深度开发,原则上所有退出的旧宅基地都要复垦为农田。
户籍转变后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保留
今年,试点小城镇还将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户籍管理制度。原试点镇农民,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后,根据群众意愿,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继续保留,也可有偿退还或转让。
对于在试点镇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和参加当地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流动人口,福州市将允许其申请将户口迁入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