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市级户改文件全部出台
记者近日从省发改委获悉,今年以来,我省积极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试点省建设,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推进“三权落实、五有并轨”,试点省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到目前,我省市级户籍制度改革文件已经全部出台,居住证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
近年来,我省城镇化发展进入新阶段,初步步入城市型社会。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2014年的49.2%提高到2015年的50.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2014年的22.7%提高到2015年的27.6%。皖江城市带、合肥经济圈和皖北城镇群竞相发展的城镇化战略格局初步形成,支撑城镇化发展的产业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围绕国家试点任务,去年以来,我省积极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户籍制度改革迈出较大步伐。常住人口信息系统全面改造完毕,在系统中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实现了“一元化”户口登记。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大城市落户将合法稳定就业年限和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放宽到 “不得超过3年”,中等城市落户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放宽到“不得超过1年”,全面放开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简化落户办理手续。全省16个市全部出台了市级户籍制度改革文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全省16个市全部出台了居住证管理规定。建立多元可持续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创新市场化融资模式,建立全省PPP项目储备库,2015年入库项目581个,其中265个项目纳入国家项目库、总投资2743亿元。徽商银行与部分市、县政府联合设立城镇化1号基金,基金规模近600亿元,拓宽了我省新型城镇化融资渠道。
2014年12月29日,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委联合印发 《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并将我省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省。为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设,我省去年印发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安徽总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