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2011年全省城市规划工作将以实施该《条例》为契机,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建设。据了解,“十一五”末,我省城镇化率达到43.7%,年均提高1.64个百分点,是建国以来我省城镇化发展最快的时期。城镇化水平与全国平均差距由2005年底的7.49个百分点缩小到目前的3.9个百分点,表明我省进入了城镇化中期快速发展的新阶段,步入了工业化城镇化互促共进的新时期。五年来,我省城市规划编制体系逐步完善,在全国率先组织制定了“跨市域电网布局规划”;城市规划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在全国率先颁布了“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出台了城市规划公示办法,并率先建立了经营性用地规划监督管理制度;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得到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上了新台阶。
“十二五”期间,我省在引导城镇化发展上,将更加注重统筹区域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构建以城市为中心、小城镇为纽带、乡村为基础,城乡依托、互利互惠、互相促进、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更加重视产城融合和有效保护资源和环境,更加注重关注民生。 (记者王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