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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农民荒
时间:2016-03-09 10:41:03  来源:城市化杂志  作者:张英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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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英洪: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博士、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乡村建设专委会副主任。

  中国是一个农民大国,农民占人口的绝大多数。这是长期以来人们对我国国情的基本认识。时至今日,在一个农民大国里,难道还会出现农民荒?这看似不可能的事实,却正在成为我国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隐患。

  早在2004年,我国珠三角地区开始出现民工荒。现在,我国农村地区已经和正在出现令人担忧的农民荒现象。所谓农民荒,就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严重老龄化以及农业生产劳动力的后继无人现象。在中国农村,日益突出的人口老龄化现象正在拷问我们这个时代:谁来种地、如何种地?谁来养老、如何养老?谁来治理、如何治理?

  在几千年的农业文明长河中,人类社会并不存在人口老龄化现象,这是因为农业文明更体现和接近大自然的生命规律。人口老龄化是与工业文明相伴而产生的人口结构畸形现象。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使人类提高了医疗卫生水平,发明和掌握了避孕等技术。因而工业文明在提升人均寿命的同时,又能够借助技术手段节制生育,从而使人口老龄化、少子化现象开始出现。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几乎都出现了人口老龄化现象。

  中国农村人口的老龄化现象,既有世界工业文明发展的共性,又有中国自身发展的特性。中国自身发展的特性主要体现在两个基本方面:

  一方面是中国特殊的城镇化发展模式。改革以来,我国的城镇化是在城乡二元结构中启动和推进的。在城乡二元结构未能破除的前提下,城镇允许和吸纳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打工谋生,但又限制农民工市民化,限制农民工家庭迁入城镇定居生活。这就造成了两大世界奇观,一个是城镇出现了两亿多的农民工人群,另一个是农村出现了一亿多的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群体。这种将农村青壮年人口吸入城镇却将老年人留在农村的城镇化模式,使我国农村普遍出现了老年化、空心化。

  另一方面是中国特有的计划生育政策。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逐步实施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下降到1.18,低于2.1的世代更替水平。中国人口的正常再生产面临严重危机。人口老龄化危机正在与生态环境危机、食品安全危机一起,构成了当代中国最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正在严重危及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

  从2013年底开始,我就着手组织研究团队开展农村劳动力老龄化问题的调查研究。在历时两年的时间里,我们按照“谁来种地、如何种地?谁来养老、如何养老?谁来治理、如何治理?”的基本框架,对农村劳动力老龄化问题进行了系列调查和深入访谈,并以多学科的视野提出了应对农民荒的对策建议。

我们通过调查研究,得出一个最基本的启示是,凡是违背人们意愿、忽视乃至损害公民基本权利的发展模式,必将破坏社会正常机能,扭曲社会的健康发展。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主要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失误所致。当前,我国迫切需要将积极应对农民荒作为重大国家战略进行谋划与实施。

  一是要让农民自愿流转承包土地。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将老年农业劳动力从农业劳动中解放出来,是有效应对农民荒的重要举措。引导土地流转,不能将农村土地流转与地方政府政绩以及村干部工作业绩挂钩;要把土地流转的自主权交给农民,农村承包土地流不流转,关键看农民的意愿。
  
  二是要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面对农民荒,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是不二选择。首先要保护和提升一大批传统农民,实现传统农民在新时期的创造性转变。其次要培养和造成一大批新型农民,要把农业作为一种现代产业向全体国民开放。农业不再是传统户籍农民才能从事的封闭性产业,而是所有人都可以选择的现代开放性产业。再次要吸纳和保护一大批外来农民,使外来农民与本地农民一样享有平等的权益。

  三是要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破除城乡二元体制,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有效应对农民荒的重要制度保障。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核心,就是要改革城乡二元体制,废除城乡不平等的制度安排,建立城乡平等的公共政策,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利平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特别是要建立普惠型的农村老人福利制度和家庭福利制度,提高农村老年人福利水平和生活质量。

  四是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国不正常的人口老龄化,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背离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应对农民荒,必须从中华文明中吸取智慧与营养。要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农本文化、孝道文化、生育文化、自治文化、乡贤文化。

  五是继续调整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权是人的基本权利,尊重和保障生育权,既事关亿万家庭的生活幸福,又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持续繁荣发展,必须摒弃长期的计划思维和计划方式,树立全新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基本生育权利。在改革计划生育政策制度上,我们需要迈出新的一大步,即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生育自主权,将计划生育机构全面转型为家庭健康护理机构,鼓励和奖励家庭生育,将生育权还给公民,建立家庭健康制度和家庭福利制度,重建中华家庭文明,重塑中华家庭幸福,实现人口的正常繁衍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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