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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互联网意见出炉 定下十年发展路线图
时间:2016-03-03 08:27:34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王尔德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和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未来十年中国能源互联网发展的路线图。

  所谓能源互联网是一种互联网与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以及能源市场深度融合的能源产业发展新形态,具有设备智能、多能协同、信息对称、供需分散、系统扁平、交易开放等主要特征。

  在“互联网+”的浪潮下,三部委对能源互联网寄予厚望。能源互联网是推动我国能源革命的重要战略支撑,对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促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升能源综合效率,推动能源市场开放和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能源国际合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的出台速度之快可以说出乎预料。能源互联网概念从去年初出现,到后来的热炒,再到现在形成了国家文件,经历了一个快速爆发的过程。”航禹太阳能执行董事丁文磊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前期参与《指导意见》编制讨论的阳光电源电站事业部副总经理胡兵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指导意见》的出台,不仅对能源生产和消费企业,而且对与能源相关的第三方服务企业,都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不过《指导意见》较为宏观,涉及到操作层面的东西还有待进一步细化,预计国家还会出台相关的配套文件。

  或出台试点专门文件

  《指导意见》提出了能源互联网未来十年的两个阶段性发展目标。

  第一个阶段为2016年-2018年,着力推进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工作,建成一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试点示范项目。攻克一批重大关键技术与核心装备,能源互联网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初步建立能源互联网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初步建成能源互联网技术标准体系,形成一批重点技术规范和标准。催生一批能源金融、第三方综合能源服务等新兴业态。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新兴市场主体。探索一批可持续、可推广的发展模式。积累一批重要的改革试点经验。

  “这意味着能源互联网将由去年的概念阶段,转向试点项目的设计、实施。第一阶段非常重要,此前讨论的所有智慧能源结构设计、商业模式都将落地,接受市场的检验。”丁文磊分析。

  “试点的内容很广泛,不仅仅涉及能源的生产和消费模式,还涉及到新的业态和商业模式。”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创新研究院副院长高峰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具体建多少试点、这些试点怎么运作等操作性问题,国家能源局将单独出台专门的文件。

  第二阶段为2019-2025年,着力推进能源互联网多元化、规模化发展,初步建成能源互联网产业体系,成为经济增长重要驱动力。建成较为完善的能源互联网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形成较为完备的技术及标准体系并推动实现国际化,引领世界能源互联网发展。

  “从2019年开始,能源互联网将进入到规模化发展阶段。”丁文磊分析,两步走的发展路线图非常清晰,将保证能源互联网在中国实现落地、发芽、开花、结果。

  北极光创投董事总经理杨磊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能源互联网若要实现倒逼能源改革的目标,未来可能需要比较长的时间。能源改革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推进市场化改革。当竞争格局改变之后,无论是互联网或物联网技术,还是人工智能技术,自然就会被吸引过来,关键是要打开市场壁垒。

  不等于智能电网2.0

  从《指导意见》来看,能源互联网中的“能源”不仅仅限于电力这种二次能源,也包括电力之外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一次能源。

  “我们应该跳出电力来看能源,并通过这个机会实现大能源的综合利用和智能化。”丁文磊说。

  “电力具有比较好的互联互通物理基础,建设智能电网的基础比较好。”胡兵分析,但智能电网建设参与的主体主要限于两家电网公司,也不是一个开放的能源体系,而能源互联网必须是开放的、包容的、多元的,不等于智能电网2.0。

  高峰也指出,能源互联网中的“能源”将以电力为主、以一次能源为辅,体现了兼容并包的特点。

  因此,《指导意见》在推动建设智能化能源生产消费基础设施这一重点任务中,不仅提出要推动可再生能源生产智能化,还提出要推进化石能源这些一次能源生产清洁高效智能化。

  具体而言,鼓励煤、油、气开采、加工及利用全链条智能化改造,实现化石能源绿色、清洁和高效生产。鼓励建设与化石能源配套的电采暖、储热等调节设施,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增强供能灵活性、柔性化,实现化石能源高效梯级利用与深度调峰。

  加快化石能源生产监测、管理和调度体系的网络化改造,建设市场导向的生产计划决策平台与智能化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化石能源的污染物排放监测体系,以互联网手段促进化石能源供需高效匹配、运营集约高效。

  高峰解释,化石能源领域的能源互联网不仅包括在生产和管理系统的信息化改造,还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这些能源的电商交易平台概念。

  为此,《指导意见》专门提出促进能源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创新。即搭建能源及能源衍生品的价值流转体系,支持能源资源、设备、服务、应用的资本化、证券化,为基于“互联网+”的B2B、B2C、C2B、C2C、O2O等多种形态的商业模式创新提供平台。促进能源领域跨行业的信息共享与业务交融,培育能源云服务、虚拟能源货币等新型商业模式。

  无线充电将成新模式

  《指导意见》特别提出,发展储能和电动汽车应用新模式。

  首先,发展储能网络化管理运营模式。国家要求推动电动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在储能电站等储能系统实现梯次利用。构建储能云平台,实现对储能设备的模块化设计、标准化接入、梯次化利用与网络化管理,支持能量的自由灵活交易。推动储能提供能源租赁、紧急备用、调峰调频等增值服务。

  其次,发展车网协同的智能充放电模式。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电动汽车企业等,集成电网、车企、交通、气象、安全等各种数据,建设基于电网、储能、分布式用电等元素的新能源汽车运营云平台。

  国家提出,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应用电池能量信息化和互联网化技术,探索无线充电、移动充电、充放电智能导引等新运营模式。积极开展电动汽车智能充放电业务,探索电动汽车利用互联网平台参与能源直接交易、电力需求响应等新模式。

  中兴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田锋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这是国家首次在文件中提到电动汽车的无线充电技术,是一个很大进步。在充电领域同通信领域一样,有线是无线的过渡,预计十年之内无线充电将成为主流。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要发展新能源+电动汽车运行新模式。充分利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在城市、景区、高速公路等区域因地制宜建设新能源充放电站等基础设施,提供电动汽车充放电、换电等业务,实现电动汽车与新能源的协同优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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