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副校长
个人简介: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曾任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系副主任、主任、学校副校长等职。兼任中国法学会农村经济法制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市政府法律顾问,重庆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重庆市规划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重庆土地与房地产学会副理事长等职
主要学习经历
1979.09-1983.07西南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学习;
2006年6月西南财经大学人口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
主要工作经历:
1983.07-1991.03西南政法学院任教;
1991.03-1992.06西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党总支副书记;
1992.06-1994.12西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副主任;(期间:1992.12晋升为副教授)
1994.12-1995.05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系副主任兼经济法系党总支副书记;
1995.05-1996.01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系主任;
1996.01-1999.12西南政法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
1999.12至今 中共西南政法大学委员会委员、常委、副校长(期间:2006.09晋升为教授)。
主要社会职务: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
重庆市劳动保障学会副会长;
重庆市房地产学会副会长兼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