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快报》报道,30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新条例对生育政策、计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将于2016年1月1日起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步施行。
自五中全会公报决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后,政策何时落地就成了一个焦点问题。因为对于相当部分有着二孩生育意愿的公民而言,他们已经“等不起”。广东计生条例及时作出修改并与最新修订的人口计生法同步实施,体现了一种人本关怀,也展现了政策层面对于人口生育现状的“敏感”和回应能力。
生育政策调整,一个最大的阻力就在于对社会生育率缺乏共识。然而,仅以广东相关预测为例,“全面二孩”实施后,广东仍将稳定在适度低生育水平。其中,户籍人口总和生育率将从2016年1.61上升至2018年1.96,2019—2030年保持1.91—1.96窄幅波动,不会造成生育水平的大幅度反弹。而这一水平与国际公认的生育率要保持在2.1才能维持人口的正常更替水平,仍有不小差距。那些认为“全面二孩”将导致人口井喷的想法或许可以休矣。“全面二孩”落地的具体社会效果还有待观察,但政策的放开,首先将有助于改变人们的人口观、生育观。多年来严格的“一孩化”政策,不仅让国民的生育行为有了计划,也彻底形塑了国人的生育观念,如典型的人口负担论。
“全面二孩”在具体政策之外所释放的生育开放的信号不言而喻。那么,与之相关的政策调整就应该都体现出对这一历史趋势的顺应。广东新修订的计生条例,规定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这意味着,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将在申请贷款、出行、享受公共服务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
“全面二孩”政策启动,此前“一孩时代”的历史遗留问题也要尽快解决。一是黑户问题。前不久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已经提出要彻底解决黑户问题,但在具体在落实上,仍需要相关部门主动作为;二是失独家庭问题。“全面二孩”时代来临,更要关照到这些家庭所产生的相对更大的权利落差。
全面二孩时代,计生部门的转型同样至关重要。诚如相关部门所指出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更重了。这里的“任务更重了”不是与过去的同态比较,而更多指的应该是角色的转型。比如由过去的主要控制人口增长,转型到生育服务与人口发展趋势的研判上来。换言之,计生部门应该摆脱行政本位,转到服务本位上来,特别是要跳出部门利益的掣肘,提供更客观的人口发展判断。
囿于人口发展的自身规律,全面二孩政策的落地,其影响必将溢出单一的人口领域。对公民而言,是生育行为、观念的再塑造,对于管理部门来说,则是社会治理的向人本化的继续迈进。而这样的双重转型必须经历磨合,一切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