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讯 12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农垦改革的顶层设计正式落地。《意见》明确了农垦改革的目标、重点和路径,并提出推进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开展改组组建农垦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农垦改革还需要哪些政策的支持?农垦改革与国企改革有哪些共性和区别?针对这些问题,城市化委员会国际交流专委会专家顾问、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马庆斌在接受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采访时表示,农垦改革比普通国有企业改革要复杂得多。
马庆斌分析认为,农垦土地与大家普遍认知的农村用地有所不同。农村类土地往往属集体所有,而农垦的土地则属于国有用地,两者的共性是它们的目的都是在新形势下,让国有资产发挥出更大的活力和控制力。而区别就在于,农垦改革比普通国有企业改革更加复杂,因为它涉及的面更广。作为企业,农垦产出的是粮食、农产品甚至农副产品,这代表着农垦本身的市场化程度并不高,因此,它的改革必然与生产工业品的企业有所不同。另外,农垦企业还具有维护边界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责任,这也是它与其他国有企业的区别。
《意见》强调,在确保国有资本控股前提下,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依法推进集团公司股权多元化改革试点。在推进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股权多元化改革的过程中,还要特别注意哪些问题?对此,马庆斌表示,《意见》中也强调,首先农垦要抓住生鲜粮食和食品供应能力,尤其是提高农垦集团和全球粮食商品跨国企业的竞争力。农垦企业的土地约一亿多亩,粮食产量约720多亿斤,这与我国整个耕地面积的粮食产量相比并不算多,但它却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所以它的作用更加重要。
第二,要考虑国家战略的重要作用。尤其是边疆地区的一些农垦区的条件十分艰苦,在考虑农垦企业职能的同时,还要考虑到其维护国家安全、当地生活稳定的职能,因此对他们要进行差异化的补贴,不能简单考虑盈利和效益。
第三,农垦职工其实就是工业工人,国家要采取多元化的保障措施,保护他们的利益。最重要的一点是,农垦是一个企业,农垦和地方政府之间存在着一些责权不明晰的问题,从而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这些问题都值得注意,并需要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