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响亮地提出,坚持共享发展,保障基本民生,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分类扶持贫困家庭。在“十三五”的蓝图里,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已经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基本标志。
这几年国家发展了,人民富了,但事物发展总是不平衡的。不可否认,现在仍有相当数量的人没有脱贫。作为个人和家庭,一时受困,可能一筹莫展,作为一级党委、政府,不能放任不管。
前些日子,在山西霍州市听到这样一件事。几年前一个农村学生忽患大病,医院要20万元住院治疗费,家长无奈,到市委求救。书记立即召集民政、教育、红十字会等方面开会筹钱。这时有人递上一张纸条:“这个举动不可,只我知道的,现周围就有患白血病的孩子五六个,如果都找上门来怎么办?望慎重。”现场立即引起一阵争论,救还是不救?书记说:“党和政府是靠山,群众有难才来找你。一个市领导却不能解决一个市民的困难,还要我们干什么?”当场筹足善款15万元,先行住院。但这事和这场争论也引发了他们对扶贫救困责任及制度的思考。市里随即出台了一个《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办法》,规定四类家庭:父母双亡、单亲亡故、父母一方卧病、本人重残的家庭可享受固定救助,遇有急危困难另有爱心捐助机制保证。县财政设了专项预算。
近年来媒体上常讨论一个问题,街道上有人跌倒该不该扶?顺着这个思路我们也可以问一下,所辖范围内如有人遇困,地区负责人该不该管?而经常碰到的回答是,太多,管不过来。这好像成了一个合理的挡箭牌。其实见路人倒而不扶顶多会受道德谴责,而政府见百姓困而不救,则是失职,是不作为。
从原理上讲,“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从党的传统上讲,《为人民服务》里说:“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而在新形势下,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就要求得更具体:“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再从行政道理上讲,政府是用纳税人的钱来管理社会,服务百姓,怎么能见危不救呢?封建政治家都懂得“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何况我们共产党人呢。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扶贫开发是最大“短板”。办法总比困难多,组织总比个人能。事实上,一个重危病人、特困家庭之类的事,绝不可能难倒手中掌握着公共资源、财力、物力和权力的一级党委、政府。社会发展不平衡,天灾人祸、特困个案难免发生,关键是用什么立场和感情来处理。不患贫困,而患麻木不仁、不闻不问。只要有春风,就能破坚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