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屋就发现承重梁有‘贯通裂’。”业主称,据政府2010年12月22日的说法,问题最严重的楼的报批手续还未通过,验收合格手续也没有。
2011年元旦前夕,《法治周末》记者来到新海大酒店。一名河北省黄骅市枫景华城小区业主告诉记者,“现在没有空房了,这里住的都是我们小区的居民”。
2010年12月18日23时许,黄骅市枫景华城小区2号、3号、15号、16号共4栋楼约200户居民被警方紧急疏散,转移至当地的酒店。居民们说,是因为这几栋楼楼下的地下车库里两根承重的柱子水泥严重脱落、钢筋严重变形,入住时间不长的新楼变成了“危楼”,“我们感觉像是在逃难”,“声音很大,像闹地震一样。几栋楼的居民大冷天站在院子里,开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大家议论纷纷,胡乱猜疑。”
据了解,黄骅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黄骅市西北区,是由河北常青集团与香港东晖集团合资成立。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17日,注册资本15750万元。2009年8月被河北省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升级为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经营范围是普通商品房开发销售。根据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该工程经黄骅市建筑质量监督站核验,其质量等级核定为合格。
对此,黄骅市市长边老刚说,这次事件的处理工作“正在推进”,河北省建筑科学院的17位专家正在对“问题楼”进行检测。2号、3号、15号、16号楼共有437根柱子,目前已经检测了200多根,预计3天内会公布检测结果。
对于业主们反映的“车辆无处停放”、对楼的质量产生怀疑、担心自己的楼房大幅贬值、要求赔偿等问题,政府会尽快加以解决。与此前有关方面的说法大不相同的是,边老刚强调,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次“比较严重的质量事故”。“人的两条腿断了,说他不伤,这也是不成立的。”
这次强调“三不放”原则。“首先,质量问题查不清不能放,其他(除了有严重问题的两根)柱子有没有问题,有多大问题,都要查清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不到位不能放,施工、监理等部门都要追责;解决不好人们的住房问题不能放,一定把大家安排好。”
对于业主住上“合格房、安心房、满意房”的要求政府一定会加以维护,因为这是百姓根本利益所在。
对开发商方面,希望他们认真履行对业主的承诺,同时反思自己的问题。
对于参加处理这次事件的政府工作人员,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把事情处理好。
对于业主,他希望大家能够“理性、有序”地提出合理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