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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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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方法及成效
时间:2015-10-21 13:39:30  来源:城市化杂志 

  一是“资产”变“资本”,农民收益无忧虑。把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这一有形资产,变成农民长期收益的资本,是永清开发区观念创新和机制创新的结果,在实际操作中实现了三步走。

  第一步:以地入股,群众成股东。规划区内的农民(村集体)在依法、自愿、协商、有偿的基础上,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土地银行,签订土地托管协议,首次签订土地托管协议的期限为5年,托管期间进行土地征收,依法履行征地手续。5年后,按照农民意愿,可一次性提取全部本金,也可按照等价有偿、统一经营、收益保底的原则,将土地托管股权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商业用途房产,作为入股农民的资产,确保其收入实现稳定提高、利益得到长期保障。

  第二步:核定收益,土地成资本。在全面评估托管土地使用价值的基础上,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参照省制定的统一征地区片价标准(永清县3.2万元/亩)作价入股,按每年7%的利息支付股息,年底集中结算。股息分配方式参照省制定的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80%归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远远高于当地种植农作物的年均纯收入300—500元/亩的水平;20%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公益事业和村民福利。截至2014年底,开发区土地银行累计发放股息6000多万元。

  第三步:转移就业,农民成市民。由于永清县处于永定河泛区,农民人均耕地较多,但经营收入低、效益差,通过土地托管,农民不仅可以每年获得可观的股息和相应的福利补贴,还可以安心外出打工挣钱。据统计,实行土地托管后,开发区所辖6个行政村外出务工1600余人,占总人口的28%;其中在开发区从事保安、绿化、商务等工作的1100余人,占外出务工人员的68%;为开发区搞工程建设、配套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就有170个。目前,总面积18万平方米的新民居建设工程——新天地社区一期工程已经完工,入住农民560户;二期工程已开工建设,计划2015年底完工,可入住农民588户,为农民向市民转变进一步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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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征地”变“托管”,项目落地无障碍。永清开发区打破以往企业用地单纯以征为主的传统做法,探索“先储后征”的新模式,使项目落地没有了“拦路虎”,没有了后顾之忧。这主要得益于他们的“三个妙招”:

  第一招:依法托管,收益有保障。为保证土地托管制度顺利实施,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成立了永清县宝岛土地托管中心(也称宝岛“土地银行”),按照“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模式动作,负责签订《托管协议》、股权流转、经营管理托管土地、发放福利等相关业务,先后制定出台《永清县宝岛土地托管中心托管股权管理办法》、《土地托管中心托管土地经营管理实施办法》、《托管股权与商业物业置换办法》三个 “基本法”,给农民获得长期稳定的土地收益吃了“定心丸”。土地托管模式实施以来,已累计托管土地14008亩,为开发区后续经营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撑。

  第二招:福利普惠,生计有保障。开发区坚持惠己更惠民的开发理念,对土地托管以后的农民实行普惠的福利政策,16周岁以下人员每人每月可享受80元补助;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可享受100元补助;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每人每月可享受150元补助;一次性高考奖励,本科每人5000元、专科每人3000元。截至2014年6月底,开发区为农民累计发放福利864多万元,使长远生计得到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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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招:储地充足,建设有保障。永清开发区自成立以来,共引进千万元以上项目720个,总投资860亿元,建成投产项目18个,在建项目40个,而且有14008亩的托管土地作保障,只要有好项目即可按照既定规划设计顺利落地,这已成为永清开发区实现跨越发展的后发优势。2014年4月,廊坊市政府分别与北京市西城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确定永清经开区为北京动物园服装批发市场转型升级承接地,并在永清经开区合作建设北京亦庄·永清产业园。预计到2020年,园区入驻企业将达到1000家,从业人员超过20万人,主营业务收入1500亿元以上,税收50亿元以上。

  三是“粗放”变“集约”,土地利用无盲区。我国实行土地承包以来,分散经营、用地粗放、效益低下等问题,是农民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近年来越来越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在寻求土地打包集约利用上,永清开发区打出了“三张好牌”。

  第一张牌,统筹规划,资源配置更科学。进入托管的土地均符合永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园区建设统一规划,解决了私搭乱建、滥用耕地和粗放利用土地等问题。园区按照“产城融合发展、城乡统筹发展、企业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一期规划面积7.59平方公里,划分为行政商务区、总部大道、空港服务基地、传统产业区、北方冠捷现代物流园、台湾花卉博览园、浙商新城、京南植物园八大板块。以“北京南城、台湾新城”为发展定位,以“中国服装之都、京南宜居名城”为发展目标,永清在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上走出了可喜的一步。特别是,永清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难得的历史性机遇,充分发挥离北京近的独特区位优势,着力做好首都城市功能的拓展、生产要素的辐射、产业转移的承接等各种准备,目前已经与北京达成多种同步发展框架协议。正在建设的浙商新城项目规划用地20000亩,总投资300亿元,分浙商服装城、浙商商贸城、品牌企业总部、浙商理想城、浙商旅游休闲城五期建设,全部建成后,年可实现营业收入1300亿元以上,吸收就业机会10万人以上,目前已正式签约的入区服装企业613家,首期16栋服装厂房已开工,一期30家服装企业已开工建设。

  第二张牌,统一管理,土地收益更可靠。为加强托管土地的统一管理,开发区统一制定了管理办法和相关规章制度,对股权托管和土地经营管理作出明确规定;专门成立托管中心理事会,理事由托管土地的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经济开发区和宝岛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推举产生。凡托管土地经营权的村街,都可根据托管股权的总额情况推举1—2名理事,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管理权。土地进入托管程序后,坚持划定一条红线,在未正式办理征地和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前,不改变土地用途和现状,杜绝非法用地、违规占地、土地撂荒。坚持拓宽一条渠道,采取发展规模农业、高效农业等方式,做到地尽其用,最大限度提高土地效益。坚持加上一层保险,在严格遵守有关政策、定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自觉主动接受国土资源部门的监管,避免出现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第三张牌,集中开发,经营效益更可观。永清开发区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进行集中开发,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日臻完善,已初步形成“三纵九横”路网格局。北京公交车在园区内设有总站,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中小企业孵化项目首批11栋小型总部已经建成。作为浙商新城首期的服装新城项目,占地8000余亩,计划投资100亿元,主要承接北京南城10000家服装企业外迁,并引进长三角、珠三角、港澳台及世界名牌服装企业落户。以服装产业为龙头,把传统的服装加工制造向上游的产品研发、技术专利、金融服务等延伸,向下游的品牌构建、渠道建设、物流配送等拓展,形成集服装生产、研发、展示、销售、产业、孵化、服装学校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让开发区这片热土发挥出最大的使用效益和经营价值。

  四是“对立”变“统一”,目标相同无冲突。对于开发区而言,迫切希望顺利征到土地,并使所征土地产生最大价值;对于拥有土地的农户而言,迫切希望通过土地托管,为自己带来最大收益。如何找准结合点,把二者的利益统一起来,是关键所在,在这方面,开发区着力激活“三个谐振点”。

  第一谐振点:凝聚共识,稳妥推进。对于新生事物,人们总有一个逐步认识的过程。土地托管制度实施以来,农民对这一新生事物的看法也经历了“不认识—怀疑—认识—接受”的过程。之前,农民习惯于一步到位的补偿办法,对这种长期受益的方式不放心、不踏实,很多农民不理解、不接受,持观望态度。面对这一情况,开发区没有盲目实施、强行推进,而是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做好群众工作,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全体村民大会以及入户访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以农民同意不同意、满意不满意为制度设计的标尺,本着先易后难、先行示范、全面推进的原则逐步实施,通过试点村街、试点农户的示范效应争取绝大多数农民的拥护和支持,让农民真正认识到,土地托管是把“死地”变“活地”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园区经济大发展与农民收入大改观共同推进的有效载体。目前,已签订土地托管协议农户1567户,累计托管土地10839亩,分别占拟托管农户、土地的97%和98.5%,签约农民的满意率达到99%。

  第二谐振点:股权透明,监管有力。永清县探索的土地使用新政——土地托管制度,完全建立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农民将自己的土地以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存入“土地银行”,按年领取股息,入股的土地由土地托管中心实行集中托管。这一模式之所以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关键在于开发区分配给农户的股权公开透明,一是一、二是二,让群众心中有数、心里有底。为保证托管制度顺利实施,先后制定了永清县宝岛土地托管中心托管办法、托管股权管理办法、托管土地经营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对股权托管和土地经营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同时,不断强化日常监管,充分发挥托管中心理事会的监管作用,严格按规章行事,杜绝非法用地、违规用地,保证土地性质不改变,保证股息和福利按时发放。

  第三谐振点:进退自如,预期可见。永清县土地托管制度的实施,遵循了依法、自愿、协商、有偿的原则,如果农户不愿再让土地银行托管土地了,可以在既定的合同到期时办理退地手续。如果农户感到托管后收益可观、预期可见,要求继续托管土地,可以再续合同。为保障托管股权保值增值,使入股村民和村集体进一步享受园区经济发展成果,开发区正在探索“托管股权置换商业物业”办法,就是按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统一经营、收益保底的原则,将土地托管股权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商业用途房产,作为入股农民的资产,从而确保其收入实现稳定提升,利益得到长期保障。目前,《托管股权与商业物业置换管理办法》已制定完成,待征求各方面意见和专家论证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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