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按城镇非农人口与总人口之比计算出的城市化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城市化率为33.28%,较2007年的32.93%,提升了0.35个百分点。而国家统计局按全国城镇人口与总人口之比计算出的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城市化率为45.68%,两者之间的差值高达12.4%,涉及人口达1.61亿人之多!这部分人虽然已离开农村进入城市,但几乎没有享受到城市市民的社会福利待遇和各种政治权利。因此,他们又被称为“灰色人口”。这既有违社会公平,对中国社会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
报告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化以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规模快速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但“半城市化”现象不容忽视。此外,长期的城乡二元发展格局、巨大的人口规模、快速的人口老龄化等因素也使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充满艰巨性和复杂性。
本报告提出的“半城市化”概念,是指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过程中的一种不完整状态,其表现为,农民已经离开乡村到城市就业与生活,但他们在劳动报酬、子女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许多方面并不能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在城市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未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
报告指出,除新疆外,我国其余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无一例外存在半城市化现象。各省市半城市化程度不一,而且半数以上省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率差值被逐步拉大,半城市化现象越愈发明显。半城市化现象最显著的是浙江省,2006年到2008年的城市化率差值分别达到28.16%、28.20%和27.83%,2008年城市化率差值增幅有所回落。
从区域来看,半城市化现象在我国中西部地区最为显著,川渝地区、贵州、湖南、安徽、河南、山西等地的城市化率差值均在13%以上。由于这些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欠发达,第一产业占比较大,农村人口较多,随着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为了寻求更高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必然选择出走。但由于受到经济能力、技能水平和认知等因素的影响,农民工往往会在本省城市或相邻省市作为进城务工的第一选择。
报告分析指出,半城市化现象计划经济时代户籍制度下的产物,最终需要通过持续的城市化和相关的体制改革来消除。报告最后强调,解决半城市化问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使进程落户的农民真正享受到与城市原有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和各项权利。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是政策层面,围绕土地制度、住房制度和机制建设,研究创新政策法规。目前农民工在医疗、教育、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方面没有享受到应得的服务,因此需要深入研究、建立健全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在确保农民工享受到城市服务体系的同时,加快城市间社会保障体系的衔接,增强体系的适用性和实用性。。
二是社会层面的机制完善和建立问题,让农民工转变市民的过程市场化,在社会层面寻求更多机构、企业、个人的参与和投入,形成政策引导、社会支持的双向结构和良好运转模式,有助于解决农民工转化的成本问题。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建立健全各类社会服务和支持机构,为农民工在转变的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充分的援助和指导,做到转变一个,安定一家,带动一群的效果,同时也让更多城市居民理解和认同农民转变市民后的社会地位和权益。
中国城市化国际峰会是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主办的年度会议,已成功举办三届。每年峰会吸引了大批高级政经官员、国际友好人士、企业领袖积极参与,一起聚焦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主流事件和发展趋势,精确解读国策趋势,积极探讨产业前景,被誉为中国城市化领域最具权威性和前瞻性的思想交流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