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房地产税法是产业升级的“缓冲器”
时间:2015-08-14 09:38:32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邢理建 

 “房地产税法最快2017年完成立法”,被媒体作为增强眼球效应的一个突出卖点。其实,房地产税法即使落了地,也未必就立即执行,执行过程也不可能搞全国一刀切。因为房地产税是典型的地方税,由于各地地税税基宽度、厚度差别很大,地税税源充盈度差别更大,房地产税真到了实施的那一天,各地征税税率也会存有区别。

  房地产税属于典型的国有土地使用契税。自从中国实施商品房制度,国家推出“卖地财政”之后,国有土地使用费按70年的使用年限,已一次性被打入了民众的购房款中。2011年时,国家决定在上海、重庆试点开征房地产税,先不说其与70年一次性提前收取的土地使用费之法律关系如何厘定(否则就有重复征税之嫌),实际上是作为遏制房价疯涨的“急就章”式的调控工具使。此后,沪渝试点是否该扩大还是废止的争执几起几落,背后皆与房地产市场的“过火”与“过温”直接相关。

  房地产市场“过火”时,政府很难向刚需购房者作“道义交代”,“过温”时,GDP下滑明显,“稳增长”压力骤然放大。如果看清并承认这系事实,那就不难发现,值此房地产税法纳入立法规划之时,包括未来数年乃至更长时间段,房地产市场的起落,都会牵涉到“稳增长”这根当今中国最敏感的神经。而这根神经的每一次抖动,都将不可避免地影响甚至左右房地产税的立法进程和立法节奏。

  房地产业是个典型的“中间行业”,其上游和下游的相关产业有40余个,将它们捆绑在一起稍作细察不难发现,它们的日子过得是好是坏,与“稳增长”的大目标不可切割。今年首季经济增幅勉强实现了“保七”,进入二季度情况明显不妙,于是,各地纷纷出台楼市松绑新政,令5月至7月三个月房地产市场明显回暖,为二季度继续实现“保七”立下汗马功劳。

  时至当下,在结构调整大框架下,淘汰落后产能、去过剩产能只能继续忍痛进行,如果怕痛则意味着不进则退甚至前功尽弃,而这样的调整事实上就是做经济增幅之“减法”。另一方面,产业升级固然谓“加法”,可问题是新产业、新业态、新增长极的培育有个漫长过程,目前总体仍呈“青黄不接”之状。所见,在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的“加减”之间,作为政府,必须掌握二者之平衡。要平衡就得有一个平衡点存在,“保七”就是现实的平衡点。而继续维持好房地产市场的整体“火候”,就需有一个弹性足够的“缓冲器”,确保平衡点不至于偏离过大。直面当下中国经济的基本构成,若除去了房地产业,恐怕很难再找出第二个体量硕大的基本可收立竿见影之效的“缓冲器”。

  结合前不久公布的《2025中国制造》发展纲要,可作一个更客观的推断:房地产税法何时完成立法及何时施行,肯定得首先满足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需要,稳增长才有相应的回旋余地,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才能有一个共同的“倚靠”,房地产税法在2025年时正式施行仍当犹时未晚。同样,根据产业升级之外化,就是走绿色发展之路再作思考,已纳入七大税法立法规划的耕地占用税法、环保税法、资源占用税法等带有“护绿”性质的税法,倒很可能赶在房地产税法之前陆续颁布施行。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