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表示,“让农民工成为历史”应当成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一。30年来,农民工群体在为工业化、城市化作出历史性巨大贡献的同时,却难以切实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无论是从当前现实需求还是从发展趋势看,都需要在“十二五”中实现农民工市民化,让“农民工”成为历史。
解决农民工问题条件具备
我国农民工尚未纳入城市保障性住房范畴、尚未享有与城市居民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的现状,并没有改变事实上形成的农村人口不断融入城市的趋势。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农民工已经成为城市产业工人的主体,是城市新增人口的主要来源。“十二五”实现农民工市民化,城市人口将突破7亿人,城市化率有望达到52%~55%。
同时,农民工群体结构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十二五”时期,“80后”、“90后”等新生代农民工将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新生代农民工大量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他们不再是为了生存而进城,而是为了谋求发展而进城,其利益诉求也开始多元化。
相关调查显示,近80%的专家认为,“十二五”全面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条件已经具备或已初步具备。可以说,“十二五”实现农民工市民化既有很强的需求,又有现实条件作支撑。
获得均等公共服务是核心
据了解,进城农民职业与社会身份的分离现象在其他国家同样存在,但表现方式与我国不同。
以巴西为代表的拉美国家表现为进城农民居住在城市,且逐步享有城市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但缺乏相应的城镇就业机会和岗位。非洲也有类似现象,如在埃及开罗也存在大量“城市乡民”。
“十二五”时期我国农民工市民化的核心在于综合考虑资源分配的可能性、农民工进城定居的需要,使农民工获得与城镇居民均等的公共服务。这可以大大降低农民工在城市定居的制度成本,从而提升其在城镇定居的意愿和能力。
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韩康曾表示,城市化过程要使有落户条件的农民工成为市民,那么如何实现“使有落户条件的农民工成为市民”?
“首先要放开户籍,户籍是第一个门槛。但户籍不是唯一的门槛,第二个门槛是生活费用,成为主流的市民是很不容易的,不但自己要保持一定的生活水准,自己的后代也要保持与城市主流市民相同的水准,这个生活费用是很高的。所以,农民工落户主要不是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而是在中小城市。对于中小城市来说,也应该首先积极扩大农民工的落户。”韩康说。
对于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迟福林建议“十二五”时期分两步走:第一步,“十二五”的前3年实现中小城镇户籍制度全面放开;第二步,“十二五”的后两年实现大城市户籍制度基本放开。“十二五”末期,把农民工“暂住证”改为“居住证”,实现农民工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和统一管理。
迟福林表示,当前如何有效保障农民工群体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是一个突出的问题。2006年农民工享有的基本社会保障水平只达到城镇居民的25%。近两年,尽管这一差距有所缩小,但是仍然比较悬殊,尤其是制度还未对接。“十二五”实现农民工市民化,重在推进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的市民化,这样才能为未来10年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奠定重要的基础。
现实需求还是从发展趋势看,都需要在“十二五”中实现农民工市民化,让“农民工”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