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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房地产发展:仍然没有跳出户籍特权的思维
时间:2015-06-27 22:48:44  来源:红网   作者:雷钟哲 
  日前西安市房管局公布了《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出9大举措稳定住房消费,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中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西安市行政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手续。(6月26日《陕西日报》)
  
  不管这个《意见》有着怎样“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修饰,但从根本上说,仍然源于促销的目的。这就让人有点雾里看花不大明白。你说过去十几年,国家出台了多少调控房价的政策,多少次被称为“史上最严”,可是遗憾,一次次铩羽而归,达不到出台政策规定的初衷。当年,也有房地产老板抱怨政府多管闲事,认为市场的就应该交由市场。尽管地方政府一直对房地产开发比较偏爱,不然也就不会出现对中央调控措施阳奉阴违的事情。
  
  如今,各地房地产市场并不景气,表现在商品房存量过大,有点滞销的意思。其实销售不火,很大程度在于房价虚高,中低收入人群消费不起。网上有个段子,说农民要想在北京买一处三环以外的房子,需要从唐朝开始攒钱。这折射出潜在的买方不是没有,而是“腰里没铜不敢胡行”。
  
  于是,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又开始干预楼市,并且推出各种举措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对西安这次打出的“组合拳”,开发商连称“空前给力”,不再有以前抱怨政府干预市场的声音。据业内人士分析,新政将助力缓解西安楼市的库存压力,外来刚需也将因此受益。市场得到盘活后,西安房价可能在明年出现阶段性“小涨”,这也许正是开发商眉飞色舞的原因。
  
  但是某些措施比如购房落户,依然没有跳出户籍特权的思维,反而让这种意识更加强化。现在的户籍改革,就是要剥离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各种福利,给同居一地的中国公民尽可能平等的“国民待遇”。这也就是“暂住证”向“居住证”变化的价值所在。如今,有钱购房的可以落户,而且还有一个时间段和面积大小的限制,那么请问,以前买了房子,有稳定工作且交了多年社会保险的人,为什么就不能落户而受到歧视呢?再说,90平米以上可以落户,90平米以下不能落户,这户籍上的特权,难道要因财富的多寡而分等享受?这又是怎样的势利?
  
  希望有关部门在制定出台新政的时候,有一个全面整体的考量,不要顾此失彼,不要失去公义。把以前曾经有过又废止执行的政策重新祭出,给人有点黔驴技穷的印象。楼市要健康平稳发展,这点没错,但要符合市场规律。给瘸子一副拐杖可以,但不要打断别人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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