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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安检疏漏是一封安全举报信
时间:2015-04-04 17:23:32  来源:荆楚网   作者:刘健 

  2014年3月5日,武汉地铁运营公司通过本地媒体发布消息称,“武汉地铁全面提升安保等级,逢包必检逢液必查”。然而,3月31日至4月1日,记者先后走访武汉6个地铁站,经过调查发现,武汉地铁安检虽然设备齐全,却存在人为安全漏洞。(4月3日荆楚网)

  君不见,安检员在岗玩手机,饮料瓶“直通”安监站,吉他箱“飘过”安检口……而这些并不是个别现象,其他地铁站都有类似情形——也就是说,地铁安检防线“全线失守”,真成了“菜园门”地铁站。

  安保的盾牌何以沦为皇帝的新衣?管理者缺乏足够重视,以“逢节严检”代替常态安检;安保人员风险意识淡薄,无“危险记录”表示没有风险;企业坚持经济效益“主打”,与其查“逃检”不如管“逃票”实惠……诸多原因,引人深思。

  众所周知,安保不出问题则已,一出问题就会危及公共安全。阙如安检会怎样?曾遭恐怖袭击的伦敦、莫斯科的地铁站均未设安检仪,而单靠警力排查汹涌人流中的潜在风险,难保初衷之万一,很显然,必要的安检少不得。如果牵强地说“常态化的安检成本巨大、影响通行效率”,那又何必耗费财力设置众多徒有其表、形同摆设的安检仪器和安保人员呢?“花钱购买不作为”,还是宁缺毋滥的好!

  由此可见,安检虚设的根本原因在于制度的“牙齿”尚未释放“咬合力”。毕竟,立法先行不等于“徒法自行”。事实上,原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以及我国《合同法》中均明确运营者的安保权责,前不久,武汉市又制定《武汉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了各方职责。遗憾的是,意在保卫安全的强制安检机制没能兑现法律的嘱托。

  其次,乘客临检义务不能代替安保值守权能。目前,武汉已有3条轨道交通线路投入运营,日均客运量近百万人次,预计全线开通时,日输送乘客量将达260万人次以上。面对如此庞大的人流量,放松安检闸门同时,也意味着对风险敞开入口。安检若靠乘客自觉——只检“君子”不验“小人”——无异于“将安保托付于运气”。管理者的责任去哪儿了呢?

  值得反思的是,此前但凡节日临近,“地铁站安检升级、安保升级”之类的新闻不绝于耳;可一到平时,就降到“及格线”下?犹记得,省委书记李鸿忠今年春节前曾突访抽查过安保工作,各地也都相当重视。难道说,安保还得靠“领导重视”来倒逼?这岂不成了欺上瞒下的形式主义了!

  频繁闪亮的金属探测门报警灯,应该给武汉地铁运营管理者亮“警示灯”,用制度的“令牌”召回被地铁安保怠慢的“约法三章”。一是要召回“责任之约”。依照相关管理规定,启动责任追溯机制,给运营管理者及玩忽职守人员“亮黄牌”、“补修课”,倒逼地铁管理者“赎回”被经济利益和侥幸心态蒙蔽的责任感。

  二是召回“公契之约”。安保靠大家,自觉临检是法定义务,是公民让渡给公共安全的自由权利。需通过安全法制普及、安保态度传递,由“逢节必严”转向“逢人必检”;同时,引导公众依法主张权利,如对安检人员无证施检、侵犯隐私的,乘客有权拒绝检查。从而让公众形成“安保为民、共建共享”的思维。

  三是召回“监督之约”。接受公安机关对安全检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法责监督,更要引入公众媒体的广泛监督,通过有奖举报等形式既对可疑人员、危险物品,又对玩忽职守的安检人员,乃至运营管理方的失责之过,进行监督。

  地铁安检问题是一封安全举报信。作为安保体系的关键一环,地铁安检亟需行政主管部门主动执法监督,或以负积分管理亮出“责任戒尺”,以激活安保执行力;作为地铁运营管理者,更要在法律空间、安全底线内创新安保治理模式,激活社会正能,利导公众参与,实现被动安检向主动防范公共安全风险的“进化”,以提高治理成本与安全状态的性价比。

  亡羊补牢犹未晚,能否防患未然,且改且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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