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吉宁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时间:2015-03-01 17:00:21  来源:新华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的规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吉宁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请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确认。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