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治理京津冀地区的大气环境?昨日举行的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情况通气座谈会通报,“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已列入全国政协年度协商工作计划。今年4月,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计划与民建中央共同举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大气污染防治”双周协商座谈会。据悉,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全国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共提交提案6101件,经审查,立案5052件。截至2015年1月31日,已办复立案提案5044件,办复率为99.84%。
民建中央提案 京津冀大气防治难点在河北
“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是个老话题,近年来的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均曾提交与此有关的议案、提案。
例如,去年民建中央提交的《关于建立京津冀协作联动机制,强力推进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的提案》提出,“全国每月公布的空气质量较差10个城市中,河北均占5至7个。长期以重化工为主的粗放型发展模式,使河北省在调整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方面都面临艰巨的挑战。”
该提案强调,“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控制的重点和难点在河北。单纯依靠河北自身能力,完成国家大气治理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还存在很大困难”。
该提案提到,在国家要求河北消减煤炭消费4000万吨的情况下,河北天然气约有60亿立方米的缺口无法落实,应“改变河北的能源结构;科学统筹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对河北的供应分配”。
对此,民建中央提出,“依据生态补偿机制原理,多渠道扩容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对河北省重点区域按照淘汰落后产能等措施的力度实施‘以奖待补’。”
同时建议,中央政府统筹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加大京津地区环境友好型产业向河北的转移,疏散北京城市人口及其功能;建立京津冀区域统一的空气污染防治法规、产业准入标准及污染监控网络。
环保部门回复 制定京津冀统一环境质量目标
对于民建中央上述建议,即依据生态补偿机制原理,对河北淘汰落后产能实施“以奖代补”,环保部在书面答复中称,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设立后,用于京津冀及周边的资金合计达135亿元(2013年下拨50亿元;2014年5月下拨65亿元,下半年择机再下拨20亿元)。
环保部强调了生态环境补偿制度遇到的一系列问题,“生态环境补偿制度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大气因流动性较强,相关利益主体关系较复杂,补偿主体以及权责利界定难度较大,还需要深入研究探索”。
由于提案的承办单位为环保部,所以民建中央提出的功能疏解、产业调整方面的建议,如“京津地区环境友好型产业向河北转移”等,环保部的书面答复没有涉及。
环保部在书面答复中称,按照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部署,环保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等编制了《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方案》,“提出了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长效机制和重大工程”。
环保部称,下一步将配合有关部门,“结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环境容量制约等因素,提出统一的环境质量目标,明确区域经济发展任务,建立优势互补的产业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