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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宝祥:再谈“中国特色”
时间:2010-09-13 10:52:45  来源:北京日报 

  自从邓小平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以来,人们不断地问什么是“中国特色”?经过31年的实践,我们对“中国特色”的理解(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解),已经比较具体也比较深刻了。

  一、邓小平为什么提“中国特色”

  邓小平提出“中国特色”,在我看来他有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为了抛弃苏联模式。邓小平认为,中国的社会主义主要是搬了苏联模式,而实践已经证明,采取这种模式建设社会主义,不适合中国的国情,不能成功。他针对苏联模式,提出了“中国特色”。这意味着要建立一种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模式。二是为了取得独立自主地建设社会主义的主动权。苏联一向以社会主义的“老大哥”自居,强制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照搬他们的一套,否则就给扣上“民族主义”、违背“普遍规律”等大帽子,并横加干涉。邓小平在十二大开幕词中说:“中国的事情要按照中国的情况来办,要依靠中国人自己的力量来办。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这主要是针对苏联而言,告诫他们不要干涉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中国特色”的提法提出后不久就受到苏联方面的“关注”。1984年6月21日,苏共中央机关报《真理报》发表了题为《世界革命进程的主导因素》的文章,大讲“世界社会主义体系及其团结一致”,特别讲:“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章说:“出现了企图从修正主义立场解释社会主义所有制问题,以及社会生产同私人生产的相互关系的现象。有些学者鼓吹削弱国家调节经济发展的杠杆,首先是削弱集中计划的作用,提倡市场竞争和扩大私人经济成分的比例。这种‘探索’没有考虑主要的一点,即扩大私人成分孕育着严重的经济、社会和意识形态后果,首先是动摇社会主义经营的基础。”很明显,这是针对当时我国正在推行的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针对我国市场趋向的改革。这篇文章进而指责:“追求民族的独特性,机械地模仿或无视其他国家的经济也同样是危险的。”这更是明白地针对“中国特色”而言的。这篇文章对邓小平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观点作这样的负面评价,无疑就是苏共的观点和立场。这就是邓小平提出“中国特色”,强调“中国的事情要按照中国的情况来办,要依靠中国人自己的力量来办”的一个重要背景。现在,随着苏联的解体,这个重要的背景情况已经不存在了。“中国特色”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提出来的,人们对“中国特色”的理解也必然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推进。

  二、对“中国特色”有个逐渐深化的过程

  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一个强调从基本国情出发,到既强调国情又重视客观规律的过程。

  开始,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要切合中国的实际,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他作了这样的理论概括:“社会主义必须是切合中国实际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能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这是因为,“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不适合中国的情况,因而不能成功。在开初,大家都是从这个视角观察考虑中国社会主义问题的。

  进入历史新时期后的一段时间内,我们致力于研究基本国情。党的十三大作出了“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并强调,一切要从这个基本国情出发。当时,我们提出的改革举措,包括“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大力发展商品经济”等,都是以基本国情为依据的。

  随着实践的发展,人们的认识也在深化。差不多与此同时,人们就开始超越国情思考社会主义问题了。首先思考的,是市场经济问题。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经济学界热烈讨论社会主义经济应不应是商品经济。广东的卓炯等人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应是商品经济。在热烈的争论中,这个思想和主张逐渐成为较为广泛的共识。1984年9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文件吸纳了经济学界的研究成果,明确肯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个文件阐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只有充分发展商品经济,才能把经济真正搞活,促使各个企业提高效率,灵活经营,灵敏地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而这是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所不能做到的。”邓小平高度评价这个文件,认为这是一个政治经济学初稿,有历史意义。这个文件已经越出了国情的眼界,而是从历史必然性,即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的角度论述社会主义问题。

  但是,人们的思想是逐步解放的,认识是逐步提高的。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两个提法,在实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但在一段时间内,既有人不赞成商品经济的提法,有些人更不敢提市场经济,怕与资本主义划不清界限。其实,邓小平早就提出了社会主义可以搞市场经济的思想。1979年11月,邓小平在同外宾谈话时说:市场经济不能说只是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经过几年的酝酿,人们的思想逐渐冲破“左”的禁锢,在市场经济的问题上取得较为广泛的共识。

  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明确肯定,社会主义可以搞市场经济,从而大大解放了人们的思想。党的十四大决定,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改革的目标模式。市场经济是在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特别是商品和交换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发育成长起来的社会资源配置方式,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提出,使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解和认识大大进了一步。原来认为,照搬别国模式,社会主义不能取得成功,因为别国模式不适合中国的国情。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我们逐渐认识到,计划经济体制不但不适合中国,在它的母国苏联,计划经济体制也不适合,在其他所有搞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国家,都不适合。由于搞计划经济体制,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都很缓慢,效果都不理想。因此,问题的实质,不仅在于适合不适合国情,更在于符合不符合客观规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但要从中国的实际和特点出发,更要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以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十四大为标志,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解和认识有了一个飞跃性的进展。

  三、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应作不同层次的理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主要是同苏联模式,特别是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搞的社会主义(即中国传统模式的社会主义)相比较而言。

  从社会制度层面看,我们的社会形态有了明显的变化。概括地说,我们基本改掉了社会主义的传统模式,建立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应作不同层次的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首先表现在社会的经济政治制度和体制上。在经济方面,有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市场经济体制。在政治方面,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一国两制”。这些,都是我们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原则,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艰苦探索和创造的成果,我们要十分珍惜。

  以上这样的具体的“特”,还可以再列举一些,但要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远没有建成,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制度、体制等都处在完善和变化的过程中。对此,不能以模式化的眼光看待。从传统模式的社会主义转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深刻的革命。这个转变(或转型)必然是长时期的。

  如果从更深的层次看,所谓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以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为指导,从中国的实际和特点出发,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走人类文明大道。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如何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如何走人类文明大道的问题。随着中国日益走向世界,融入世界,这一点会显得越来越重要。

  四、不能把“中国特色”理解为“中国独有”

  理论上正确理解 “中国特色”,对于推进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关系很大。不能把“中国特色”理解为“中国独有”。我们有自己独有的东西,如“一国两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但大量的东西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类似,只是带有中国自己的某些特点。不能把“中国特色”理解为“中国特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当然要十分重视考虑中国的特点,但一定要把普遍性与特殊性联系起来,不能离开普遍性谈特殊性。当前,特别要警惕 “中国特殊论”,这种观点必然导致反对借鉴和吸取人类的文明成果,必然导致否认经济社会发展的普遍性规律,限制人们的眼光和思维,极不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

  (作者为中央党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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