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全国陆续召开的地方“两会”新风频吹,一个共通之处就是GDP的“点刹”。据统计,有27个省份GDP实际增速未达预期目标。而对今年增长率的设定,除上海首次未设具体目标、西藏持平外,其余26个省份纷纷下调了预期目标。以新常态的视角观察,这是治理者驾驭市场经济的理念成熟,从凭单一的增长率论英雄,到更注重质量、效益的平衡型增长,科学的政绩观正在嬗变中。
那么,当“后GDP时代”来临时,比总量增速更重要的指标会是什么?
“结构!结构!”这是人民日报分析2015年经济工作的一篇言论标题。的确,中国经济由高速转向中高速,结构调整是绕不开的核心议题。比如,投资与消费的比例,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区域间不平衡的改进,以及环境保护、民生改善都将是重要着力点。而从现实国情出发,缩小贫富差距应成结构调整第一战。
贫富差距是市场经济之殇。竞争有高下,劳资有对立,一定程度的收入分配差距难以避免。而今,标志贫富差距程度的基尼系数,已达0.469,就算已实现“六连降”,可仍远超国际警戒线。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区域之间的收入差距,最多超过3倍以上。而一些垄断性行业、金融行业,更高于普通劳动者10多倍。至于个别挟资本生威的企业主,与底层员工的薪酬差距更为惊人。
有人将此归结为转型期,但,任凭这一差距不断拉大,将会严重影响内需的扩大,伤及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毕竟收入是消费的基础,任何良性循环的市场经济体,都离不开相对均衡的社会成员收入,支撑当地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否则,过大的贫富差距,不仅影响着各地公平,造成不稳定因素,还会诱发实体经济结构失衡,酿出区域性的风险乃至危机。
正因此,一些国家非常注重运用税收手段“均贫富”,也即靠转移支付的二次分配环节,实现收入分配适度均衡。在我国,这一任务尤为艰巨,对中央来说,发挥公有制优越性,是缩小贫富差距的首要职责。而对各地来讲,情况虽然千差万别,但抓好扶贫攻坚,对属地的高收入者严格征税,仍是共同的必尽之责。至于工资集体协商、最低工资标准,更应成为日常化工作。
有人觉得,缩小贫富差距的工作太琐碎,不容易见到成绩。其实,相对GDP数字的“显绩”,这一“潜绩”并非不划算。一方面,经济增长的红利可以由此输入老百姓的口袋,共享发展成果的同时舒展社会情绪;另一方面,均贫富生成的经济后劲更足、更踏实,税收增收更可为环保、教育、医疗等民生工程“进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这笔账,需要治理者细细思量。
无论降下来的GDP指标,还是升上去的结构、民生指标,社会公平正义都将是蕴藏其中的新内涵,这些也都是各地政府“两会”上的庄严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久久为功,从而真正告别GDP盲目崇拜,真正走向民生理性改善。